本文聚焦 2025 年乡村振兴、超长期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详细梳理其申报条件、流程、资金使用规范及后评价机制。通过整合最新政策文件与地方实践案例,为项目申报主体提供实操指南,旨在提升项目申报成功率与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国家战略目标实现。2025 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国家重大投资项目的关键之年。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 “三农” 问题的总抓手,需要大量资金与项目支撑。超长期国债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作为重要资金渠道,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准确把握这三类项目的申报、使用及后评价要点,对地方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至关重要。
一、乡村振兴项目
1.1、政策依据与资金支持
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持,并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如再贷款、再贴现)和社会资本引入(如乡村振兴基金)等方式扩大资金规模1。
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达 1593 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 15 类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亿元支持2。
1.2、申报流程与条件
1.2.1乡村振兴衔接示范区
•主管部门: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申报时间:每年12 - 4 月,建议提前 2 - 3 个月准备。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局)。
•项目要求:衔接示范区面积一般不低于10 个行政村、不低于 5000 亩,核心区面积不低于规划面积的 20%,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等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县级自主申报,编制申报书。市级择优推荐,省级竞争评审。
1.2.2 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
•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 申报时间:每年 3 - 4 月,建议提前 2 - 3 个月准备。
•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 项目要求:主导产业应明确为 1 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 2 亿元、1.5 亿元、1 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 2∶1、1.8∶1、1.6∶1 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予以适当支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集中用于扶持壮大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2
1.2.3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 申报时间:每年 3 - 4 月,建议提前 2 - 3 个月准备。
•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 项目要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数量为 1 - 2 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 50% 以上。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生产经营体系完善。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 30%。政策支持措施有力,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2。
1.3、资金使用规范
资金需优先用于基础设施(42%)、产业扶持(28%)、生态保(18%)、公共服务(12%)四大领域1。
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或偿还债务。项目单位需建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并按季度报送资金使用进度,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以山东省为例,为规范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了《山东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监管3。
1.4、后评价机制
由县级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后评价工作。重点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价指标包括覆盖村数量(≥4 个)、资金拨付合格率(≥90%)、群众满意度(≥90%)等,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量化评估1。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未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或收回资金1。例如,山东省在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后评价中,构建了 “3E + 2S” 评价框架(3E 代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2S 代表可持续性、满意度),并设置差异化指标权重,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3。
二、超长期国债项目
2.1、政策导向与资金规模
2025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投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保护、智慧农业等领域,全国发行规模达 1.3 万亿元,较 2024 年增加 3000 亿元4。如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获 12 亿元超长期国债,用于智慧农业升级,实现青稞亩产提升 18.75%、节水 35%4。
2.2、申报流程与条件
2.2.1、核心条件
• 项目定位:需符合 “新质生产力” 方向,如人工智能、物联网驱动的仓储自动化升级,或服务于粮食、能源等战略物资储备的智能化改4。
• 企业资质:申报主体需信用优良(AA 级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稳定运营证明,优先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基地内的项目4。
• 材料准备: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用地预审、环评批复、自筹资金证明(≥60%)等,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线上申报4。
2.2.2、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同时从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项目单行材料)两条线进行申报。由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照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要求逐级审核、逐级上报5。
• 线上:拟申报项目基本信息,由项目申报单位经互联网端口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推送至属地发改部门;由属地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筛选审核,并将最终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逐级推送5。
• 线下:项目业主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真实性说明、资金承诺函等单行材料,同步报送至属地发改部门。最终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项目审核,确定支持项目清单5。
2.3、资金使用规范
资金需设立独立账户,专款用于自动化设备采购、系统开发等核心环节,自动化 / 信息化投入占比需超 60%4。严禁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市场化产业项目或置换存量债务4。
2.4、后评价机制
由国家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后评价工作。评价重点包括仓储综合成本下降率(≥15%)、订单处理效率提升率(≥30%)、碳排放优化值等可量化指标4。重点评估项目对国家供应链安全的贡献及技术国产化率(需提供国产设备清单)4。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3.1、政策框架与资金分配
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 “两重” 建设(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新增以工代赈资金 50 亿元,吸纳 12.3 万低收入群众就业6。如安徽古井园保护区获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0 万元,用于生态监测设施建设;广西崇左市获 960 万元支持标准化林业站建设6。
3.2、申报流程与条件
3.2.1、重点领域
• 农村产业融合:需在国家认定的示范园内实施,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 4000 万元,资金占比不超 50%,严禁用于企业生产设备或市政设施7。
• 以工代赈:优先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通村公路、农田整治),劳务报酬发放占比需达中央资金的 30% 以上8。
3.2.2、材料要求
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资金申请报告、绩效目标表等,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线上推送5。
3.3、资金使用规范
实行 “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省级发改部门定期督导,对 2021 - 2024 年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9。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景观类设施或重复支持项目,已安排其他中央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7。
3.4、后评价机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重点评估项目对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的贡献,以及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效果10。项目单位需在收到评价通知后 2 个月内提交自我总结报告,国家发改委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评估,形成后评价报告并反馈至决策部门10。
2025 年乡村振兴、超长期国债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申报、使用及后评价方面各有特点与要求。乡村振兴项目注重产业融合与民生改善,申报需结合地方特色与发展基础;超长期国债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战略领域,对项目定位和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围绕重大战略实施,强调资金使用规范与项目绩效。各申报主体应深入研究政策,提前谋划项目,严格资金管理,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推动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