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作为支持公益性项目的重要融资工具,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收益不足、管理不规范、权责分离等风险。结合最新政策动态及研究成果,以下从风险防控的多个维度提出专业应对策略:
一、强化项目筛选与前期论证,从源头把控风险
1. 严格项目准入机制
- 专项债项目需聚焦“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重点支持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9大领域。申报前需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收益覆盖本息倍数不低于1.2倍(部分地区要求1.3倍以上)。
- 避免“包装”虚增收益,如高估出租率、通行量等。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对土地储备项目进行“融资收益平衡评估”,严禁将非公益性项目纳入申报范围。
2. 优化收益预测模型
-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参与收益测算,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如土地出让收入下滑趋势)动态调整预测参数。
- 探索多元化收益来源,例如将项目衍生的税收、周边土地增值收益等纳入偿债资金池。

二、完善信息披露与市场定价机制,提升透明度
1.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
- 从发行到运行阶段,需公开项目收益、成本、资金使用进度等关键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例如,自然资源部要求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标识并追踪。
- 通过省级政府统一平台定期披露项目进展及收益实现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推动市场化定价
- 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使债券利率真实反映项目风险。研究表明,信息披露水平与违约风险呈负相关。
- 试点引入信用评级机构对专项债项目进行独立评级,打破省级政府信用隐性担保的依赖。
三、优化资金监管与使用流程,防范挪用风险
1. 闭环管理资金流向
- 专项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土地储备项目需建立“资金募集-使用-偿还”全流程闭环。
- 严禁将资金用于商业化开发或偿还存量债务,确保资金与项目严格对应。
2. 加强动态绩效监控
- 实施“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评价+事后审计问责”机制。例如,广西、山东等地审计部门对专项债项目开展多轮绩效审计,发现收益不达预期项目需限期整改。
-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定期抽查项目库,淘汰不合格项目。
四、建立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
1. 分级分类风险预警
- 根据项目收益覆盖率(如低于1.1倍)、资金使用效率等指标划分风险等级,对高风险项目提前介入干预。
- 省级政府需统筹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通过再融资债券、预算调剂等方式应对突发偿付压力。
2. 探索风险缓释工具
- 对因外部环境变化(如土地市场低迷)导致收益不足的项目,允许省内跨项目调剂收益或延长债券期限。
- 推动保险机构开发专项债违约保险产品,分散系统性风险。
五、推动制度创新与权责统一改革
1. 试点“核举自发”发行模式
- 当前省级政府“代举”模式导致市县级政府权责分离,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试点市县级政府自主发债,强化主体责任。
- 建立“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的全链条责任机制,避免道德风险。
2. 优化债务限额分配机制
- 根据地区财政能力、项目质量动态调整债务额度,对收益达标地区给予额度奖励,反之削减。
六、强化协同治理与问责机制
1. 明确主体责任分工
- 地方政府、项目实施单位、第三方机构需签订权责协议,例如咨询机构对收益测算失实承担连带责任。
- 自然资源部要求市县政府对项目真实性负责,省级部门加强抽查考核。
2. 加大违规行为问责力度
- 对虚报收益、挪用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审计署已对54个地区专项债违规问题公开通报。
总结与展望
当前专项债风险整体可控,但局部隐患需通过“制度完善+技术优化+协同治理”综合施策。未来政策可进一步探索:
- 扩大专项债项目收益来源(如允许发行REITs盘活存量资产);
- 推动一般债与专项债的合理分工(纯公益项目转向一般债支持);
- 利用数字化工具提升监管效能(如区块链技术追踪资金流向)。
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化解专项债项目收益不足、管理低效等风险,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