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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来源:原创  时间:2022-09-09  点击: 1090次
本月开始施行的《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为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本月开始施行的《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为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条例对城乡融合、产业兴旺、乡村建设、农民增收、生态宜居、乡村治理、政策保障等工作加以规范和引导,通过用好城市优势资源,发挥乡村资源禀赋,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条例在全面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的同时,将上海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入法,进一步明确了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具体要求,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5个方面促进乡村振兴,明确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


  促进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集体土地资源。据了解,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都很关注村民建房问题,特别是建房资格权认定和建房审批等,在这次立法中都作出了回应。


  此次立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农村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加强乡村产业和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并在选址布局、用地规模上予以保障。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统筹落实,依法保障村民建房权益。


  条例规定,依法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按照国家规定适度放宽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开展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不动产登记颁证和宅基地统计管理工作,禁止违法违规买卖、利用宅基地。条例同时明确,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


  此次立法设立了专章,助推乡村振兴视野下的崇明生态岛建设。条例支持崇明岛深化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世界级休闲旅游度假岛。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崇明岛生态保护空间和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统筹优化设定生态保护指标,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评估体系和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支持崇明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试点。


    中机院起源于产业竞争情报监测,发展壮大于规划咨询,成名于规划思想。专注于乡村振兴规划,如:“三农”问题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产业聚集区、农产品产业链等研究规划咨询服务10余年。时刻洞悉乡村正在发生的巨变,对于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有着丰富的经验及庞大的研究队伍,经手相关乡村振兴规划项目近百余例,欢迎致电400-666-849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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