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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印发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6-13  点击:4158
《广西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坚持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坚持计划指标增存挂钩机制。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广西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坚持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及自治区政府重点保障用地清单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国家保障;对纳入2023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专精特新”项目、国家基金投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治区储备计划项目等的,计划指标由自治区核销保障;一般项目计划指标由设区市保障,各设区市每年应单列不低于5%的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用地;继续单列国家33个脱贫县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坚持计划指标增存挂钩机制。优先处置2009—2019年批而未供土地,对2019年12月31日前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率不得低于20%(含办理供地手续、批文撤销或调整,但不含国务院批文撤销);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48%。未完成“增存挂钩”任一项年度任务的,核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总量的20%。


据悉,广西2023年下达各设区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任务为3万亩。各地在格外重视盘活存量、积极优化配置增量的同时,要用足用好用活流量,2023年度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获得计划指标不足的,原则上一律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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