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产业要闻

九条措施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 涉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等产业链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6-13  点击:6149
《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提出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


  “《实施意见》在总结前两轮建设‘电动福建’政策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对福建省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作用。”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处长杨鹏飞表示。


  覆盖面广,是《实施意见》的重要特征之一。“《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产业链延伸和应用场景拓展,旨在巩固福建锂电新能源产业优势,促进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工程机械、新能源农用机械等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探索电动化推广应用的福建模式。”杨鹏飞说。


  其中,为切实增强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实施意见》从支持整车企业增产提质、引进培育产业链配套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和针对性措施。比如,对年度产能利用率达到一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单家年度奖励资金最高达1000万元;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试点,4A级及以上景区用车争取两年内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车等。


  “此次福建省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对电动船舶全产业链的支持政策。”杨鹏飞介绍道。


  《实施意见》提出,对省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按交付船舶电池动力总成价格的40%给予补助(其中,首批次示范项目按60%给予补助);打造闽江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流域,力争到2025年闽江新造船舶主要使用新能源船舶;4A级及以上景区和城市内河新增船舶全部使用新能源船舶,两年内淘汰现有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对配套服务电动船舶示范项目的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助,最高可达50万元。


  同时,《实施意见》加大了对“电动福建”发展中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的支持。比如,对于标准“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对于新兴的“换电模式”,支持组建动力电池租赁企业,对在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动力电池租赁等业务进行补助,全省三年补助资金安排最高可达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还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提出,对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按时计费的,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车辆停放服务费;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城市非主干道上短时停靠;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记者 林侃 文/图)


      延伸阅读

      多轮驱动 “电动福建”锻造产业新引擎


  摆脱里程焦虑,是所有新能源车主的共同心声。而宁德时代又一次先行一步。近日,在宁德时代总部,搭载宁德时代CTP3.0麒麟电池的极氪001千里续航套装完成交付,首次将纯电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推到1000公里级别。


  “宁德时代拥有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系统上的一系列领先技术和产品,接下来将继续助力产业伙伴为用户提供真安全、更便捷、无焦虑的纯电智能出行体验。”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交车现场表示。


  宁德时代伴随“电动福建”成长,如今已经成为动力电池产业龙头。数据显示,2022年其国内市场占有率48%,全球市场占有率37%,出货量连续六年位居全球第一。


  “电动福建”是福建新兴产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发展壮大的一个典型。2017年,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福建”建设,并将其作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结构、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不懈纵深推进。


  目前,全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体系基本建立,动力电池产业全球领先,新能源客车、永磁电机等关键产品技术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福建省狠抓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龙头培育和全产业链延伸,建立全球最大、技术领先的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基地和研发创新中心,形成以宁德时代为龙头,涵盖动力电池正极、负极材料及隔膜、电解液等的全产业链。2022年,全省动力和储能电池省内出货量共计226GWh,增长70%,产值1809亿元,增长74%。


  与此同时,福建新能源汽车也在加快“前行”。福建省坚持整车引领、推广带动、创新驱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目前,全省共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7家,专用车生产企业1家,新能源汽车产品基本涵盖了所有类别,形成以宁德上汽为龙头的“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门金龙汽车集团为龙头的“厦漳”新能源客车、三明重汽海西汽车和福龙马为龙头的“闽西北”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三大区域性产业基地。


  来自省工信厅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9.4万辆,同比增长45.3%;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6万辆,同比增长88.2%,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25.9%,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


  福建电动船舶先行先试,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福建省发挥电池、船舶产业双优势,以“立足福建、服务长江、面向全国”为目标,在国内率先推动电动船舶产业创新发展,已被列入全国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先行先试区,闽江被列为示范应用流域。


  目前,省内电动船舶示范项目建成21艘、在建30艘,涵盖江河湖海多个应用场景,3个船型获国家科研计划支持。省船舶集团设立电动船舶研制总装基地,宁德时代成立时代电船公司开展电动船舶动力总成研发制造,中船集团、招商局长航集团、中远海运等央企先后落地,积极融入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福建省已初步形成上游研发设计,中游船舶建造、“三电”系统研制、运营基础配套,下游航运应用的电动船舶全产业链。



上一篇:我国储能发展及市场化建设现状及面临的困境
下一篇:广西印发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