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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种子法》草案已完成,有望在明年年底正式出台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9-18  点击:824
记者从16日在湖南长沙开幕的第十二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上获悉,随着中国政府对种业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的明确,中国将以“国家战略”姿态应对“种子主权”面临的挑战。

  记者从16日在湖南长沙开幕的第十二届全国种子信息交流暨产品交易会上获悉,随着中国政府对种业战略性基础性地位的明确,中国将以“国家战略”姿态应对“种子主权”面临的挑战。

  中国是农作物种子资源大国,共保存340种作物44万份的资源,这一数量排名世界第二。但优质种子资源流失现象严重。目前,中国种业前十强企业的市场总份额在全球仅占0.8%。而随着以“ABCD”四大公司(ADM、邦吉、佳吉、路易达孚)为主的外资种业的深入,中国“种子主权”面临挑战。

  “2011年以来,国务院已连续三次发文扶持国内种业,明确种业是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可以说我国的种业发展正迎来自己的黄金时期。”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马淑萍介绍,中国正通过多项措施积极发展国内种业。

  首先是推动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并在研发能力、资本能力、固定资产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大幅提高准入门槛。全国种子企业由2011年的87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5200家。同时通过项目扶持、建立绿色通道、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支持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2013年国家共免征种子企业所得税6.5亿元。

  二是加强种子基地建设,提高供种保障能力。马淑萍介绍,目前中国共划定了西北、西南和海南三大制种片区。其中海南省拟规划5万亩的制种核心保护区。

  三是明确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分工。马淑萍表示,除对科研院所加大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的投入外,国家还明确了企业作为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地位。并建立种业科技成果转让公共交易平台,制定交易管理办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

  全国人大农委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介绍,新《种子法》草案已完成,有望在明年年底正式出台。“《种子法》的修订坚持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新品种保护;强化国家对育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坚持市场化并扶持种子企业和保障种业安全等几大原则。”张福贵表示,国家以立法形式鼓励种子企业创新和确保其市场主体地位,目的就是在于保护本国的“种子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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