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4]9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充分发挥整车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推动零部件产业做大做强。
零部件配套是汽车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在汽车工业价值链中,零部件约占汽车产业链50%的价值。
《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到“十二五”末,全省整车产能将超过200万辆。湖南省要充分发挥整车生产的带动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加快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上海大众、广汽菲亚特、广汽三菱、吉利汽车等整车企业通过引进和利用湖南现有零部件配套生产能力建设自有配套体系。力争到2015年,汽车零部件省内配套率达到50%,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00亿元。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大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加快推进长沙经开区、长沙环保科技园、湘潭经开区、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永州凤凰园经开区等7个汽车零部件业集聚区建设。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推进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重大项目建设,从建设用地、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证券发行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培育若干骨干企业。
《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加大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产业带动力强的零部件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为省内主机厂成功开发新产品或新平台的省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立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同步开发、同步技改、同步配套的联动机制,鼓励整车企业积极采购本省汽车零部件。
《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加大对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零部件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创新,以及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支持建设汽车零部件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励引入关键零部件企业。对整车企业引导落户一个汽车零部件项目,2年内设备投资超过5000万元,且在湖南本地缴纳的,给予整车企业50万元资金支持;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给予整车企业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励零部件企业进入跨国汽车公司全球采购体系。支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设立国际营销网络,从省外经贸发展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针对企业融资难、技术工人短缺等问题,《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实用人才培养等措施。
针对发展环境还不优的问题,《若干政策措施》则提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业引导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