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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开始申报并可获500万元资金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7-04  点击:556
7月2日,南宁市财政局透露,为加快推进南宁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即日起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启动申报,列入市级试点的试点项目可享受500万元支持资金。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韦静)7月2日,市财政局透露,为加快推进南宁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即日起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启动申报,各县(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的通知》确定的基本条件,组织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田园综合体是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的重要载体,建设好田园综合体是南宁市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的重大机遇。此次申报的试点项目需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主要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等重点区域,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同时,试点项目还需符合“有特色产业支撑、有坚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便利的区位条件、有良好的生态和文化积淀、有顺畅高效的投资和运营管理模式以及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等“五有一高”基本条件。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创建市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为2个,各县(区)试点项目将按照《创建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申报,将以县(区)为试点项目申报单位, 各县(区)应通过择优选项原则,确定1个试点项目向市财政局直接申报。已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同类项目的县(区)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另外,对已确定的试点项目及纳入备选项目库的项目,申报单位要根据市级批复的项目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使用计划,落实具体项目、建设主体及资金渠道,编制具体项目申报材料;列入市级试点的试点项目可享受500万元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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