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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意见支持煤炭产业发展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3-12-03  点击:643
为切实帮助煤炭企业减轻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支持煤炭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八项”意见,以扭转陕西省煤炭产业目前面临的煤价下跌、企业开工不足、效益下滑等不利局面。

  陕西省是中国主要的煤炭资源富集区之一。煤炭资源在省内分布面积较广,70个县市含煤面积约为60000平方公里,其中53个县市有煤矿开采活动。根据我国第二次煤炭资源预测资料显示,陕西省探明和预测的煤炭资源总量约为2922亿万吨,占全国煤炭资源总量的5.8%,居全国第三。

  为切实帮助煤炭企业减轻负担,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支持煤炭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八项”意见,以扭转陕西省煤炭产业目前面临的煤价下跌、企业开工不足、效益下滑等不利局面。“八项”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认真清理煤炭生产和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二是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煤炭铁路运量持续增长。
  三是严格执行电煤合同,提高电煤合同兑现率。
  四是加快“十二五”规划涉及煤炭项目审批工作。
  五是加快推进煤电企业联营步伐。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淘汰落后产能,坚持绿色开采。
  七是创新合作模式,发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八是加快建设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
 
        中机院产业规划所认为,针对煤炭生产属于高危行业,点多,线长,面广和专业性强等特点,应该把发展和管理的责任落实在一个责任主体上。陕西省可以依据国务院在山西的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改革试点做法,进一步调整理顺陕西省省煤炭工业管理体制,整合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能,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涉煤管理职能进行集中归口,明确一个责任主体,履行对煤矿建设、生产、安全、销售、用工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从而推动陕西省煤炭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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