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渌江书院建设规划设计项目已经由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以醴招标核[2015]14号核准表核准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醴陵市财政资金,计划投资人民币约417万元。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醴陵市文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醴陵市渌江书院建设规划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 醴陵市左权路。
2.3项目概况:醴陵市渌江书院规划用地位于西山东侧山麓,毗邻渌江,地块东西长约400米,南北宽约200米,规划面积约6.93公顷。
2.4招标范围: 对项目进行改造整治规划设计。
2.5项目要求:1)、该项目主要复原渌江书院特有的文化气息和风貌特色,通过整合现有的资源使渌江书院成为历史文化与旅游观光的重要展示空间之一、长株潭地区湖湘文化符号,集教育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休闲体验区。2)、本次招标为对上述项目改造整治的规划设计实施单位的确定。
2.6项目周期:15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3.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工作经验丰富,近五年内(201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7为确保项目进度及成果的可实施性,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在地现状等情况有所了解。为确保项目进度及让投标人对项目情况充分了解,投标人必须在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之前,由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跟招标人联系后自行对项目实施区域范围进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由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下午17:00时截止(双休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400元 /本,售后不退)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具体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由被授权委托人出席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原件)及近6个月本单位的社保提交证明(原件);
5)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成果原件);
6)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
说明:1.以上1—6项原件必须提供。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5、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2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下午15:30时整,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及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328196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醴陵市文物局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醴陵市大桥北路环卫巷5号201室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731-23452111 18873326373
传 真:0731-23452111
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