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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国家级重点专项启动申报 截至7月6日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5-25  点击:577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高性能计算”“信息光子技术”“微纳电子技术”“区块链”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通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7日8时至7月6日16时

5月2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高性能计算”“信息光子技术”“微纳电子技术”“区块链”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通知,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可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阅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填写并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7日8时至7月6日16时


据介绍,申报单位须根据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重点专项鼓励申报单位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申报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根据通知,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预申报书时,须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单位可根据隶属和管辖关系选择推荐单位,如选择市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在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前,须将拟申报项目相关情况向市科技局高新处及时备案,市科技局高新处将统筹协调申报工作并向科技部组织推荐。


据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同时,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另外,通知还明确,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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