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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条件和政策支持汇总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20-12-17  点击:1112
湖北哪些产业和领域开展“两业”融合?哪些县市区、园区、企业可以申报?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培育一批“两业”融合试点载体(5个试点县市区、10个试点园区、50家试点企业),实施一批“两业”融合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做法,推出一批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
湖北“两业”融合试点,湖北“两业”融合试点申报条件

  湖北哪些产业和领域开展“两业”融合?

  《方案》提出,围绕“汽车、大健康、石化、冶金、建材、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10大产业和“现代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等4个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构建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生态,加快发展“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生产共享平台、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衍生制造、网络协同制造、现代供应链、融资租赁、工业旅游”等新业态模式,探索全省“两业”融合发展新路径,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哪些县市区、园区、企业可以申报?

  ▶县(市、区)条件

  申报县市区必须是县级行政单位,以县级市及市辖区为主。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生产性服务业支撑作用明显,“两业”融合发展基础较好、政策环境完善,政府推进工作体制机制改进愿望迫切。


  ▶园区条件

  基本条件

  申报园区必须是省级(含)以上开发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

  具体标准

  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较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占主导地位,服务业增加值占比5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50%,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30亿元,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础较好。


  ▶企业条件

  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在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规模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服务能力延伸拓展业务领域并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具体标准

  制造业企业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相关生产性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例20%以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来自生产制造环节营业收入占比达10%以上,市场满意度较高;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销售等专业化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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