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期特别国债已成为地方政府争资立项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改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将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拓展“两重”建设支持范围,提高国债资金对项目的支持比例。
(一)、交通&物流领域项目
交通局部门:储备推进水运、公路、铁路、机场、综合交通枢纽、跨区域互联互通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沿海战备设施等国防交通项目;
发改委部门:储备推进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中欧班列枢纽、重要物资储备和转运设施、冷链物流、城郊大仓基地、农村物流集中配送中心、重要农产品集输运基地和综合性交易平台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化肥仓储设施、生产流通企业建设的仓储设施等项目。
(二)、农业水利领域项目
农业农村部门:储备推进高标准农田、作物及种业提升等粮食安全项目,以及盐碱地综合利用,农药、种子等仓储物流设施项目;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储备推进生态林、储备林、低效林改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修复、大型防火灭火装备设施、重点区域防火应急道路、生物防火阻隔带、以水灭火工程、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预警、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等项目。
发改委部门:储备推进地方储备的粮食仓储设施、食用油油罐等仓储物流设施。
水利部门:储备推进流域防洪、堤坝治理、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改造、中型灌区水源引调工程、骨干渠道工程、水文基础设施、大中型水库(水闸)新建等水利项目:
气象局部门:储备推进气象基础设施项目。
(三)、能源领域项目
发改委部门:储备推进支撑电源、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产、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装备及检测)、新型储能、能源应急输送通道(油气管网)、电网建设与改造、高速路网+光伏、地热利用、抽水储能等项目。
(四)、城乡建设领域项目
住建局部门:储备推进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城市生命线及相关地下管网(排水管网、污水管网等:燃气及供水等老化管道改造),规模合理、功能显著的城镇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推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
农业农村部门:储备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五)、生态环境领域项目
生态环境部门:储备推进工业废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生态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及土壤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环境监测监控等项目:
发改委部门:储备推进能效提升、国家战略实施涉及的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项目、资源循环利用相关项目;
住建部门:储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及黑臭水体整治巩固修复)项目。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储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海洋灾害综合防治、深空深地深海和极地探测、海洋自然岸线整治修复、矿产勘探等项目。
(六)、新基建领域项目
发改委部门:储备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和省实验室等项目;
工信部门:储备推进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人工智能训练场、应用基地)、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项目;负责牵头储备推进5G、卫星互联网、国家枢纽节点间高速骨干直连网络、千兆光网、数据中心、智算中心、通信行业算力基础设施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七)、关键产业领域项目
工信局部门:储备推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国产大飞机、低空经济、商业航空、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生物制造量子信息以及“重点产业体系协同攻关等产业项目等项目;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
(八)、社会民生领域项目
卫健部门:储备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和血站、区域性精神卫生、普惠性托育机构、生物安全基础保障项目(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保藏、传染病应急疫苗研产用一体化平台、国门口岸生物安全保障等项目)“平急两用”县级医院、战伤基地、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等卫生健康项目;
教育局部门: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重点“双一流”)、高校校舍维修改造、高校学生宿舍、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高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教育项目;
民政部门:储备推进殡葬服务设施、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养老等民生项目;
文旅部门:储备推进文化旅游等项目;
住建部门:储备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
农业农村部门:储备推进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院、养老、托育等)等项目;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储备推进优抚医院(省级、地市级区域性优抚医院/荣军医院/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项目:
残联部门:储备推进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综合设施、盲人按摩医院、就业培训等项目;
农业农村部门:储备推进革命老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水利、教育、医疗、生态、红色旅游、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省级平台)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