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对农村地表水的影响日趋严重,不仅损害水体质量与生态健康,也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针对面源污染的现状与成因展开分析,指出当前面临的多重困境:包括生产经营的分散性与主体环保意识不足、环境友好型技术推广存在现实瓶颈、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与环境管理能力不匹配,以及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与社会合力尚未健全等。在此基础上,从源头控制与废弃物资源化治理、完善法规体系与强化协同监管、构建社会共治与宣传教育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与完善推广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一、农业面源污染的形成及危害
1.1 农业面源污染的来源与主要污染物。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由农业活动产生的、通过水体表面径流或渗漏进入水体的污染物质,包括化肥、农药、畜禽粪便和农膜残留等,这些污染物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以及人工施用化肥、未及时回收农膜等途径,进入河流、湖泊、水库和地下水,从而造成大面积的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包括过量施用氮肥和磷肥,农药(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残留及其代谢产物,病原微生物和兽药残留,残留农膜(塑料污染)、秸秆等固体废弃物,以及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尿液等废弃物。这些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进入环境,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
1.2 农业面源污染的特征。一是分散性,污染源广泛分布于农田、养殖场以及水流等地方;二是随机性,污染的发生与降水强度、降水时间和地形,以及土壤的性质、耕作管理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施用同种化肥、种植同种作物的相邻地块,污染程度可能存在很大差异;三是滞后性,污染物在土壤中累积,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可能在施用后的数月甚至数年之后才会显现,例如作物减产问题,由于污染物的沉积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因此最初时其对作物减产的影响并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累积效应就会显现;四是复杂性,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因素很多,如农膜残留、畜禽粪污、过量施用的农药与化肥残留,以及重金属等,均会导致面源污染。
1.3 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及危害
1.3.1化肥污染。在农作物生长周期中施入化肥和农药会产生大量有机污染物。例如施用过量的磷肥,超过农作物与土地的承受能力后,磷元素便会在土壤中随着降水沉积,流入周边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同时,使水体的透明度下降,溶氧能力降低,导致鱼类死亡和藻类等有害物质滋生,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功能。一些硝酸盐通过渗滤进入地下水系统,硝酸盐污染还会导致土壤酸化或次生盐渍化,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土壤生物活性和多样性。
1.3.2畜禽养殖污染。随着养殖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场迅速扩张,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部分粪污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或养殖废弃物随意堆积,造成面源污染。
1.3.3农膜残留污染。农田中的地膜残留无法自然降解,使用后若未完全清理,会在土壤中形成“白色污染”,长期危害土壤环境。残留农膜不仅破坏土壤结构,阻碍根系生长及水肥运移,降低农作物产量,还在播种和收获期影响农机作业,并可能释放微塑料等次生污染物。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2.1 保障水资源安全。由于大量的面源污染物来源于化肥、农药中的氮、磷等元素,从源头上进行防治可以直接阻断其传播途径,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从而有效保护水源地的安全。
2.2 保护土壤健康与耕地可持续利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防治替代农药、科学施肥与耕地轮作等措施,不仅能减少土壤养分流失及对水体的污染,还能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提升其保水保肥能力。
2.3 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与生物多样性。减少农药与化肥的使用有助于保护农田周边的植被与草地,从而为小型哺乳动物、鸟类及昆虫等提供栖息地,维护农田生物多样性,这对于保证生态平衡、增强大自然的自我控害能力以及更好地保护陆生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
2.4 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公共健康安全。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以及随意堆放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会严重降低农产品质量。通过采取高效科学的防治措施,能够更有效地消灭病原体和寄生虫卵,降低通过水源或土壤传播疾病的风险,从而保护养殖户与周边居民健康,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2.5 推动农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相关企业通过改革创新,加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有助于减少化肥、农药、饲料等投入品的浪费,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涉农企业可推动有机肥生产、生物农药研发、生态农业服务、粪污处理装备制造等绿色产业发展,扩充人才队伍,转变发展观念,改进技术并开拓新模式,从而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机会与岗位。此外,随着大众认知水平的提升,消费者愈加关注农产品的质量与口感。生产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不仅能够改善口感,也更符合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绿色消费需求,从而有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国际竞争力。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
3.1生产经营的分散性与主体意识不足。主要体现为大量小规模农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其在技术采纳能力、环境保护意识与资金投入水平等方面均存在局限,使得精准施肥、科学用药及污染防控措施难以有效落地。与此同时,部分生产者对过量施肥用药的危害认识不足,固守“多施肥多打药保产量”的传统观念,对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缺乏足够的认知与行动力,共同构成了源头管控的根本性难题。
3.2环境友好型技术在推广中面临现实瓶颈。测土配方施肥、智能变量施肥、无人机精准施药以及缓控释肥、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等技术与产品,虽然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被证明有效,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存在诸多障碍。这些技术与产品的初始应用成本通常较高,对小规模农户形成经济压力;加之针对采用此类技术的生产者缺乏足够、持续且精准的经济补偿与激励政策,使得技术推广的经济动力不足[2]。此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力量相对薄弱,难以满足广大农户个性化、及时性的技术需求,导致“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突出。
3.3规模化养殖的快速发展与环境管理能力不匹配。畜禽养殖业的规模化进程迅速,但与之配套的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速度、技术推广力度以及环保投入与运行成本的压力,导致养殖污染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3.4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与社会合力尚未健全。在法律法规层面,相比于点源污染已建立的严格制度,针对面源污染的监管体系仍不完善,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污染源难以溯源、排放量难以定量、最终难以执法的困境。同时,治理工作涉及农业、环保、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其间的协调机制与职责分工仍需进一步优化。在社会层面,公众对面源污染的了解和关注程度远低于雾霾等显性环境问题,对其危害性以及自身消费行为(如过度追求农产品“高颜值”间接助推农药滥用)的认识有待深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和绿色消费拉动力量。
四、面源污染治理建议
4.1源头控制与废弃物资源化治理策略
4.1.1推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为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并强化绿色防控,需系统推广天敌昆虫、生物农药、性诱剂、杀虫灯与防虫网等物理与生物防治技术,并优先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境友好型农药。同时,应实施精准施肥,依据作物生长阶段和土壤养分状况,精确调控肥料用量,避免过量施用。
4.1.2推广秸秆科学还田。推广秸秆科学还田需因地制宜,采用粉碎还田、覆盖还田、腐熟还田等技术。秸秆还田后通过逐步腐化分解,可持续为作物供给养分,有助于提高土壤有机质及碱解氮含量,有效培肥土壤。近年来全球气温普遍升高,秸秆还田还有助于将作物通过光合作用固定的碳储存于土壤,对减缓气候变暖具有积极作用。
4.1.3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农膜污染防治需全面推广使用厚度和强度达标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以利于回收。乡村及乡镇应探索建立便捷高效的回收站点与转运体系,并推行“以旧换新”等激励机制,以提高村民的回收积极性,最终构建起“村有回收员、镇有储运点、县有利用组织”的完备回收体系。
4.1.4优化养殖布局。应严格依据土地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科学规划养殖区域与规模,推动养殖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对于大型规模养殖场,须强制其配套建设沼气工程、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肥)及固液分离等处理设施,实现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针对中小养殖场及散养户,则通过推广经济适用的异位发酵床、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等模式,确保粪污得到及时统一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同时,需加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建立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无害化处理厂,实现科学处置。同时,应积极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鼓励在农场内部或区域范围内将种植业与养殖业紧密结合,促使粪污就近资源化利用于农田。
4.2完善法规体系与强化协同监管。相关部门应在《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款,明确农业生产中的环保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及主体责任。要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执法力度,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污染违法行为。需建立配套政策制度,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避免因权限不清导致推诿现象。通过出台专项政策文件促进部门间协同配合、各司其职,从而有效提升治理效率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价值。
4.3 构建社会共治与宣传教育体系
4.3.1强化监管引导与宣传教育。政府部门需加强对农牧民的农业知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倡议书等方式,倡导其选用低毒低残留的绿色农药,并普及使用常规农药的危害,以提高农牧民的安全生产与环保意识。应定期为农牧民组织技术培训和专题讲座,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进行知识普及与风险警示,使其认识到为短期利益(使用廉价农药)会长期损害土壤健康,从长远看得不偿失。
4.3.2构建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是推动面源污染治理深入人心的关键。应通过广播、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并结合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在公示栏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和载体,系统宣传面源污染的成因、危害及防治措施,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6]。要通过多种渠道让公众充分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及其对自身消费行为的影响,鼓励公众支持绿色农产品。同时,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环保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监督、宣传及技术推广工作。要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程度,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确保当公众发现可能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时,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4 强化科技支撑与完善推广体系。首先,农药的改进升级,企业是责任主体。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提高企业研发绿色、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积极性,并加大研发投入,重点突破精准农业智能装备、高效缓释肥、绿色农药、低成本高值化粪污资源化技术、全生物降解地膜等关键领域。其次,要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增加投入、充实人员,并通过数字化服务平台(如手机APP、在线社群等)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技术到位率。再次,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和绿色生产技术培训,定期在乡镇村委会对种植大户及散户进行宣传培训。同时,政府部门可建立专家库制度,聘用相关专家提供实时技术指导,确保生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作者: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