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对接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推动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特制定本指引。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循以下要求,开展项目储备与申报工作。
一、 建设目标与要求
核心目标: 以重点流域为核心,以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处理机构为重点,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升粪污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能力,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建设要求: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优先支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项目必须绩效导向明确,确保建成后粪污综合利用率、设施配套率等指标显著提升,并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长效运营机制。

二、 重点建设内容
申报项目应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过程,重点支持以下环节:
以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区域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置中心,配套集中堆放场、厌氧发酵罐、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等必要设施。
源头减量设施: 改造节水式饮水器、推行干清粪工艺等,从源头减少污水产生量。
过程处理设施: 建设粪污暂存池、厌氧发酵装置(沼气工程)、密闭式贮存池、高效固液分离设备等。
末端利用设施: 建设沼液储运罐、田间输送管网、肥水还田利用设施,生产商品有机肥的加工与包装设备等。
集中处理中心: 支持建设面向养殖密集区的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备收集、运输、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链条设备。
三、 项目储备条件
项目成功入库是申请资金的前提,须满足以下条件:
规模要求:畜禽养殖业年总氮排放量超80吨、总磷排放量超15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1300吨或猪当量超20万头;
规划符合性: 项目必须符合所在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
前期工作完备: 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并备齐规划选址、用地、环评等关键支撑文件。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 项目信息已准确、完整地录入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并动态更新。
主体明确: 项目申报主体(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或第三方机构)须明确,具备承担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的能力。
四、 资金规模与支持方式
资金规模: 参考近年标准,单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通常在 1500万元至6000万元人民币 之间,具体规模将根据项目投资概算、治理规模、资源化水平及绩效目标等因素核定。
支持方式: 中央资金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重点支持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原则上要求地方财政或项目单位落实配套资金。
五、 关键时间节点
以下流程基于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是项目进入国家储备库的强制性节点:
省级摸底与对接(每年11月30日前):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需完成本地区项目储备需求的摸底与汇总,并与农业农村部相关行业司局进行沟通对接,于11月30日前反馈项目储备初步情况。
部内规模需求核定(每年12月 - 次年1月10日前):
农业农村部相关行业司局对各地需求进行汇总研究后,于次年1月10日前向部计划财务司提出明确的年度项目投资规模需求。
项目谋划与可研编制(即日起 - 次年5月):
项目单位应最晚在次年5月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批复,并确保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填报完毕,进入省级储备库。
正式申报与评审(次年6-7月):
省级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初步计划,组织正式申报与专家评审,择优上报。
投资计划下达(次年下半年):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复核后,正式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行动建议:时间紧迫,建议意向申报单位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主动与省、市级农业农村和发改部门对接,精准对标建设要求,高质量完成项目储备,方能在这场“资金争夺战”中抢占先机。
中机院可提供专业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全流程服务。我们深度学习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能够协助地方政府与企业,从项目前期谋划、精准定位、方案编制,到完成高标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材料,全面提升项目竞争力与入库成功率,为争取资金支持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