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 2026 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5】330 号)》要求,聚焦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植物保护方向核心任务,特制定本申报指南。植物检疫检测与除害处理是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阻断疫情传播扩散的关键防线,对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意义重大。本指南明确国家和区域级检疫隔离中心、检测鉴定中心及除害处理站的建设要求、设施配置、实施主体及中央预算资金支持标准,旨在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植物检疫防控体系。中机院凭借政策深耕与全流程申报服务经验,助力相关单位精准筹备,全面提升项目竞争力与入库成功率。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建设要求。建设国家植物检疫隔离中心、区域植物检疫隔离中心、植物检疫隔离圃、区域植物疫情检测鉴定中心和植物疫情除害处理站,提升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疫情处置能力,降低疫情传入传播风险。
2.建设内容。(1)国家和区域植物检疫隔离中心(圃),新建或改扩建隔离检疫设施(包括负压隔离检疫设施或田间观测圃等),配备有害生物检测鉴定处理配套装备。(2)区域植物疫情检测鉴定中心,改扩建植物检疫实验场所,配备具有植物有害生物隔离培养或饲养条件、远程检测鉴定、销毁处理等所需设施设备。(3)植物疫情除害处理站,建设植物疫情处置场所、染疫种子或植物暂存库,重点配备干热处理、熏蒸处理、药剂处理等除害处理设施设备(包括焚烧炉、粉碎机等),配套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仪器等。
3.储备条件。国家植物检疫隔离中心改扩建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实施,区域植物检疫隔离中心由省级及以上科研、植保机构承担或合作承担;区域植物疫情检测鉴定中心由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植保植检机构组织具有植物疫情分类鉴定基础、具有相应技术力量条件的科研机构承担;植物检疫隔离圃、植物疫情除害处理站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植保植检机构组织引种需求量大、有基础的引种企业或科研机构承担。
4.中央投资规模。国家植物检疫隔离中心投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区域植物检疫隔离中心项目每个总投资不超过4500万元、区域植物疫情检测鉴定中心项目每个总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投资东、中、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70%、80%、90%、90%;植物检疫隔离圃、植物疫情除害处理站每个项目总投资不超过600万元,中央投资比例不超过40%,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项目中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部直属单位、中央科研单位有关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
中机院可提供专业的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全流程服务。我们深度学习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能够协助地方政府与企业,从项目前期谋划、精准定位、方案编制,到完成高标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申报材料,全面提升项目竞争力与入库成功率,为争取资金支持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