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我们的项目同时符合多个专项的支持条件,可以同时申报吗?
答:绝对不可以。《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均明确要求项目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重复申报会被一票否决,并影响企业信用。
➤ 问:项目刚刚完成备案,还没拿到施工许可证,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申报条件明确要求取得全部前期手续,包括施工许可证。必须“手续齐全”后再申报。
➤ 问:获得资金支持后,资金使用有何限制?
答: 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仅限用于主体工程、设备购置及智能化系统,严禁用于征地拆迁、办公用房等非生产性支出。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发改委会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用于核定支持方向的项目建设。不可随意更改建设内容。
➤ 问:申报本项目有没有优先支持的情况?
答:有。位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项目将优先支持。
河南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5个):郑州、商丘、新乡、漯河、洛阳。
河南省国家物流枢纽(8个):郑州、安阳、驻马店、周口、洛阳、商丘、南阳、信阳。
河南省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7个):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园区、河南报税物流中心、河南郑州国际物流园区、豫东综合物流产业园、河南鹤壁现代煤炭物流园区、驻马店恒兴仓储物流及电子商务产业园、河南周口港口综合物流园区。
➤ 问:申报成功后按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30%支持,核定投资额如何计算?
答:"核定投资"指经过专业评审确定的符合支持范围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土地购置费、流动资金、一般性办公设施等通常不在支持范围内。核定投资额的30%是最高支持比例,实际获批比例可能根据项目质量、地方配套、中央资金盘子等因素调整。
➤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购买的设备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
答:属于。若中央预算内投资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企业项目,设备主权通常归企业所有。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投资补助是无偿投入。若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无特殊规定,则设备由项目投资者(企业)享有所有权。
➤ 问:该项目的申报难度如何?具体有多少个名额?
答:项目支持力度大、要求高、竞争激烈。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咨询机构的帮助,进行项目预评估和申报策略制定。根据去年信息,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每省择优支持5个项目,名额有限!只有吃透政策、精准定位、精心准备、体现价值的项目,才有更大机会成功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