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毫州市出台《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此前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把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30%的工作目标,并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为此,毫州市也将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
《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包括培育(扶持)实施主体、发展配套产业、提升装配水平、推进示范带动、推广绿色建材、保障工程质量等。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财政支持、保障土地供给、实行税费优惠、优化信贷支持、强化行政服务、优化发包管理等6项扶持政策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等3项保障措施。
接下来,毫州市重点将围绕《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加强政府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分阶段、分步骤、分地区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率先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和新建住宅全装修示范,大力推广应用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阳台板、空调板和厨卫一体化等部品部件。鼓励小城镇示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建设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方式建造。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和实施全装修,推动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居住形态、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今年毫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力争达到30万平方米,到2025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