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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棠湾规划3000多亩土地发展总部经济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03-18  点击:1389
为发展总部经济,海棠湾已规划出3000多亩土地用于发展总部经济,能容纳约500企业落户,目前已有多家企业瞄准。随着总投资达250亿元的“企业绿都”项目签约,海棠湾发展高品质企业总部经济的步子正式迈出。

          随着海棠湾被定位为国家海岸——国际休闲度假区后,海棠湾一夜间成为国内外众多知名财团及企业追逐的资本洼地。为推动海棠湾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集聚健康发展,三亚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了《三亚市促进海棠湾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总部企业落户海棠湾将有望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且在办公用房、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皆有多重减免优惠。

  《办法》指出,在海棠湾内新设立的在三亚市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国际性、全国性和大区域性总部以及管理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等职能性总部。总部企业注册资本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

  《办法》规定,在海棠湾镇新设立的总部企业,开办时将获得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企业将获得2000万元补助,注册资本5亿元至10亿元的企业将获得1500万元的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至5亿元的企业将获得100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分5年支付。

  同时,总部企业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40%予以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总部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属三亚地方分享部分,自认定当年起按前三年100%,后七年60%给予奖励;对企业聘用的工薪年应税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自认定当年起五年内按其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三亚地方分享部分的80%给予奖励。

  此外,《办法》还对与总部企业关联性强,在海棠湾内新设立的在三亚市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现代中介服务业企业的配套企业给予优惠扶持。配套企业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

  据介绍,为发展总部经济,海棠湾已规划出3000多亩土地用于发展总部经济,能容纳约500企业落户,目前已有多家企业瞄准。随着总投资达250亿元的“企业绿都”项目签约,海棠湾发展高品质企业总部经济的步子正式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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