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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出台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3-07-24  点击:545
《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发布《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规划》明确用三年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以恢复并超过震前水平,为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灾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突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重建美好家园。

  《规划》包括前言以及重建基础、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居民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家园、政策措施等9章。

  《规划》范围为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包括雅安市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等6个县(区),以及成都市邛崃市的6个乡镇,共102个乡镇,面积10706平方公里,2012年末总人口114.79万人。

  《规划》提出要实现灾区户户安居有业: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灾区群众住上安全、经济、实用、省地的放心房;就业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有劳动人口的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民生保障提升;社会事业得到较大发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因灾受伤致残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还确定了产业重建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目标,要求工农业和服务业全面恢复,文化旅游业、特色农林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飞地产业园区”和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初具规模,产业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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