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基于湖南省EOD试点项目实践案例分析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片区综合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农业开发”4 个典型模式及主要特征,本章节将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政府主导、一体开发、市场运作、多方投入、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主要试点经验,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提供借鉴。
一、政府主导,一体开发
从经济学角度,生态产品外部效应内部化的过程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解决,需要引入政府采取经济政策进行适当干预,庇古理论鼓励政府干预市场活动以矫正市场无效率问题。从“两山”理论研究角度,要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必须依靠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湖南省6个试点项目均以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为申报主体,在顶层设计、制度建立、资源配置、资金调配、部门协调等方面均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前期项目谋划中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内化为项目自体需求,推动项目治理(保护)—开发—运营一体化模式、整体统筹推进,多措并举,实现公益部分预期成效目标。另一方面,综合运用专项资金、特许经营、资金奖补等政策支持项目实施,在审批、建设、运营、考核全过程监管中,明确项目边界和部门分工,确保肥瘦搭配,收益平衡。
二、市场运作,多源投入
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本身因其“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不具备生态产品价值化和市场化条件。目前,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要依赖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途径。随着未来生态补偿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单靠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方式,不足以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日益尖锐的矛盾。EOD模式将无收益的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与有收益的生产经营类项目通过项目捆绑形式建立经济过程,按照基本的市场规律运行,保障项目结构完整、经济可行可融、资本回报与风险承担相关联,利用资源资产配置和补偿,畅通生态产品价值要素和经济效益循环,确保项目内生增长和价值最大化。试点通过地方政府授权、股份制改革、成立合资子公司等方式确立实施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以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政府债券、金融贷款的多元组合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用PPP、EPC等多种项目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能动性,鼓励拓展产业链,提高开发效率,建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产业经营开发互生动能的良性循环。
三、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充分发挥个体主观能动性,根据区域自身特点发展特色优势绿色产业是国内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经验。试点坚持与自身禀赋相得益彰,做好特色产品的资源开发与文化挖掘,加强对高价值地标产品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扶持,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深入挖掘区域经济产业优势,建立符合地方实际和发展基础的产业体系。在“水生态环境保护+片区综合开发模式”典型案例中,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充分发挥内陆深水良港优势条件催生高端产业集聚;长沙市望城区滨水新城核心区以重建黄金河流域水系湿地生态系统为出发点,形成生态治理—基础配套—产业导入—生态治理升级的螺旋式发展机制;永州市滨江新城通过水系综合治理提高试点区域的生态承载能力,利用生态景观和旅游资源,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农业开发模式”着力打造耒阳油茶品牌优势,延伸产业链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模式”聚焦发展湘西特色,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将优良生态环境与生态价值转化为文化旅游等关联特色产业经济价值。“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模式”以全面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娄底经济强区为目标,奋力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图1)。

图1 湖南省EOD模式试点项目实施路径
结语
目前,湖南省EOD模式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在实施路径与机制政策等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生态环境效益目标不明确、项目边界不清晰、实施模式不规范、部分项目收益不合规等问题。在今后的研究中,有必要就EOD模式项目的投融资问题、政策合规性、落地实施路径、风险分析评价等关键问题开展研究,促进EOD模式下项目有效落地,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产品相关产业开发一体化实施、“一揽子”推进,对促进EOD模式的推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者:苏艳蓉 张伏中 尤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