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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前下达566亿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

来源:原创  时间:2025-11-21  点击:8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规定,现就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支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8,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该项资金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02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市、县财政部门安排使用补助资金时,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

       四、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计划任务)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财政部。

       五、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5年10月31日



地区(单位)应分配资金总数(万元)
北京45217
天津36591
河北174675
山西71151
内蒙古116087
辽宁(不含大连)122178
大连28149
吉林243076
黑龙江115786
上海86213
江苏194623
浙江(不含宁波)175837
宁波47027
安徽197813
福建(不含厦门)83890
厦门20950
江西322094
山东(不含青岛)121620
青岛21681
河南298527
湖北476010
湖南268019
广东(不含深圳)398943
深圳34977
广西240973
海南25487
重庆285553
四川543005
贵州152190
云南148185
西藏10502
陕西115877
甘肃251747
青海26691
宁夏57417
新疆70689
兵团30790
合计5660000
东部地区1423976
中部地区2186338
西部地区204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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