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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开始申报了 补助200至500元/平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4-25  点击:1431
重庆市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可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 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目前各区县已启动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4月23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重庆市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可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 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目前各区县已启动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试点意愿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于5月16日前申报。

重庆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开始申报了  补助200至500元/平

装配式农房效果图。


  据介绍,申报装配式农房试点项目,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二是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三是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四是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具体申报程序为: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村(社区)受理申请后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上报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将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试点。


  “装配式建筑不仅是新型建筑工业化的代表,也是推动建造过程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农房建设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市住房城乡建委日前编制《重庆市装配式农房建设图集》,包含6个户型2种结构类型(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农房设计图;同时,支持在新建的村民聚居点、民宿集中区等项目中优先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高标准建设示范样板项目;还将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并提供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险。我市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示范装配式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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