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盘活闲置土地的政策要求,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4月14日-18日我院受邀赴新疆自治区,一行五人先后抵昌吉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和阜康市政府,就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包装和申报工作开展调研座谈。

吉木萨尔、木垒和阜康地处天山北麓、准格尔盆地东南缘,是新疆南北疆与内地的重要通道,石油、煤炭、矿产资源和新能源富集,加快推进闲置土地盘活,有利于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经过充分交流和沟通,三地表示,借助中机院智库力量,深刻理会国家在特别国债、中央预算项目资金、专项债(土储债)方面最新政策,要充分把握政策资金机遇,加快选取一批“产权清晰、土地成熟度高、可操作性强、预期收益显著、风险低”土储债项目进行申报,以推动地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