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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研究

来源:原创  时间:2022-08-26  点击:4227
目前,蒙古国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二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被持续推进

  蒙古国可利用本国的风能与太阳能发电,并向日本与韩国供应电力,以缓解两国在用电高峰期的负荷压力。此外,蒙古国总统公开建议,应组建由东北亚国家共同参与,旨在落实“东北亚超级电网”计划的区域组织。蒙古国总统的上述表态及围绕该议题与东北亚国家领导人的一系列沟通,均表现出蒙古国高层将本国打造成为电能,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电力输出国的意愿,那么该国未来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呢?


  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东北亚超级电网”计划在由软银集团CEO孙正义提出之初,就设想利用蒙古国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并将电力通过高压直流线路输送至东北亚其它国家。目前,蒙古国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在2016年《蒙古国可再生能源准备情况评估》中预测,蒙古国拥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约达2.6太瓦(2017年蒙古国电力装机容量约为1130兆瓦,1太瓦=106 兆瓦)。风能是蒙古国最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据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在2001年对蒙古国的评估,该国16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占领土总面积的10%)适合建造高功率的风力发电场,而在上述风力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以30米高度为标准,预计装机总容量为1.1太瓦,年均发电2550太瓦时,这几乎相当于2017年中国全口径发电量的三分之一,而在更大范围内,蒙古国各省的风能资源储量至少在6000兆瓦以上。太阳能是蒙古国另一大可再生能源。蒙古国全国年均日照时间为2250-3300小时,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通过选取戈壁沙漠地区的5542平方公里土地进行测算,其蕴含的太阳能发电潜力能够达到每日5.4千瓦时/平方米,同时预计蒙古国戈壁沙漠地区的发电潜能,在世界同类地区中位列第三。


  二是可再生能源项目被持续推进。近十年来,蒙古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蒙古国目前已经运行及在建的大型风力发电厂包括,位于中央省的Salkhit、南戈壁省的Tsetsii、东戈壁省的Sainshand,三大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均在50兆瓦左右,其中作为蒙古国首座风电厂的Salkhit,已于2013年输送电力,现承载蒙古国3%-5%的电力供应。蒙古国推广和利用太阳能发电技术更早,蒙古国政府按照本国“十万太阳能蒙古包”规划的要求,自2002以来,蒙古国政府已为本国70%的牧民提供了十万套太阳能发电系统,上述系统总装机量约为5000千瓦,2017年位于达尔罕省的蒙古国第一座大型太阳能发电厂开始供电,该发电厂装机容量10兆瓦,年发电量为1520万千瓦时。


  为充分挖掘本国可再生能源的潜力,推进绿色能源的使用,蒙古国已将发展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领域的优先发展方向。2007年,蒙古国政府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该法明确了国家机关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权力与义务,建立了可再生能源的许可证制度以及电价标准等,在整体上规范了蒙古国国内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行为。2014年,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议会)通过“绿色发展政策”,该政策的实施分为2014-2020年和2020-2030年两个阶段,“政策”指出蒙古国能源产业应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通过可再生能源和工业技术、减少能源过度消耗与浪费以及优化能源价格政策等手段,在2030年将本国的能源利用率提高20%,同时“政策”还规定,可再生能源在2020年和2030年占能源供应的比例,应分别达到20%和30%。2016年,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通过“蒙古国可持续发展构想2030”,对可再生能源占国家能源消费的比例又制定出目标,即在2016至2030年的15年间,分三阶段使可再生能源占国家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分别达到20%、25%和30%。


  综合来看,蒙古国不仅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也已制定出相应的国家发展战略,可以说,蒙古国今后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与国家能源安全密切相关,更关乎该国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蒙古国总统当前反复提及“东北亚超级电网”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希望借助这一构想的实践,带动本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但是,蒙古国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出,到目前为止仍处于构想阶段。


  就整体而言,一方面,蒙古国国内存在电力短缺的问题,国家尚不能实现电力的自足供给,特别是在本国矿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巨大用电需求的局面下,其缺电形势更为严峻,2017年,蒙古国从邻国进口电力近1600兆千瓦时,约占蒙古国当年电力总量比重的20%;另一方面,蒙古国电力对外输出,面临本国电网设备老化,电力传输损失较大的问题,而 “东北亚超级电网”计划的实施,还未有多方参与的可行性研究,东北亚国家间政治互信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跨国输电所面临的制度、法律和技术难题也需要逐步解决。


  就可再生能源开发本身来说,蒙古国并未建立起完善的保障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的电力运行机制,蒙古国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仍然较低,该国国内的发电格局以煤电为主,以蒙古国2020年总装机容量152.9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24.9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5.5万千瓦,光伏装机9万千瓦,水电装机2.6万千瓦。2020年蒙古国总发电量为71.5亿度,同比增长2%。火电发电量占据90.9%,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到总装机的18%,但是发电量仅占总发电量的9.1%。2020年蒙古国进口了17.06亿度电(主要从中国进口),同比下降0.6%,电力自给率80.7%。蒙古国的中部电网负荷峰值为130.3万千瓦(2020年12月15日数据),其中进口22.8万千瓦。


  因此,蒙古国总统在本届东方论坛不仅强调风能与太阳能的电力输出,也提出蒙古国的煤电输出,这与此前“东北亚超级电网”计划,仅强调蒙古国风能与太阳能发电不同,这似乎也表明蒙古国在当前阶段尚未达到仅依靠可再生能源,就能实现大规模电力输出的水平。此外,蒙古国缺乏充足资金或预算去支持国内可再生能源的长远发展,蒙古国主要或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基本由国外组织或银行提供贷款或援助,而且相关技术与人才储备也较为薄弱,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蒙古国对国内可再生能源的资源评估、研究与开发利用仍缺乏保障。


  2022年8月初,蒙古国外交部长巴·巴特策策格和中国外长王毅举行会谈并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同意加紧建设额尔登布伦水电站项目。双方指出,两国在2021年实现双边贸易额达到100亿美元的目标,并认为有进一步增加贸易的潜力。


  短期内,企业投资可考虑在蒙古国进行小规模清洁能源开发,满足蒙古国首都等大城市居民和矿区的用电需求(包括中国边境的矿区);从工程承包角度,企业可关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参与投融资的清洁能源项目。企业在蒙古国耕耘一段时间后,中长期可以关注蒙古国到我国华北地区的特高压输电线路规划和进展,探索在蒙古国大规模建设清洁能源电力基地,输送到中国境内消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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