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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田园综合体政策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8-22  点击: 3782次
为扎实有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要求,提出如下试点方案。

江苏田园综合体政策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9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17〕13号)要求,提出如下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江苏乡村实际,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主体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地区和村庄,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展现“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江苏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通过试点,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成果,造就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工作队伍,为全省面上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试点选择
 
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以自然村为单元。“十三五”期间,省级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100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
 
首批试点村庄总数40个左右。其中,在全省选择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5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县域的工作推进和机制创新;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聚的3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试点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在全省选择10个左右村庄,通过田园、产业、文化、环境等的联动塑造,培育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范例村庄”,形成“3县、5团、10个点”即“351”的格局。
 
为体现竞争性试点的要求,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席办)在各地申报基础上,遴选确定“5县、8团、20个点”即“582”试点候选名单。省联席办根据“县、团、点”试点的不同要求,对规划设计方案和相关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351”试点名单,报省联席会议审定。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2017年4月-6月)。
 
组织各地开展试点申报,综合确定试点地区和试点村庄候选名单,制定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7月)。
 
各地根据省统一部署,在认真梳理问题、找准问题、形成思路基础上,组织制定相关方案。其中,每个“点”制定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工作方案;每个“团”除“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工作方案外,编制各点之间的关联互动实施方案;每个“县”还要形成县一级的工作推进方案。以上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并于7月底前报省联席办。
 
(三)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8月-2018年)。
 
各试点地区和试点村庄根据审定的方案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形成阶段性成果。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指导,同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省同步研究制定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试行)。
 
(四)试点深化和面上推动阶段(2018-2020年)。
 
在试点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完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标准,组织各地按照标准指引、有序引导、政策聚焦、循序渐进的要求,深入推进试点。2018年1月,启动第二批试点。在面上逐步展开创建工作,形成一批体现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列入候选的各县(市、区)要按照“县、团、点”的不同侧重点,科学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包括拟试点村庄的现状特征及问题研判、试点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拟委托的规划设计团队、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县”重点关注试点类型和县域的工作推进、机制创新研究,“团”重点关注试点村庄的关联性和互动性研究,以利于形成空间连绵、整体示范效应明显的区域。坚持建设、发展、改革齐头并进,“建设”重点关注乡村特色风貌塑造、文化传承彰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发展”重点关注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培育和农民增收致富,“改革”重点关注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要求,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出思路对策和工作着力点。积极探索有利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土地制度、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培育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和工作体制机制建立。
 
(二)着力抓好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方案要注重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的有机融合,尤其要注重在现有基础上,培育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以农业为基础的特色产业。注重提升设计建造品质,突出更加深入细致、反映本土特性、体现因地制宜、表达乡村丰富性的设计。做好山水田园环境、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注重乡土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新建建筑与乡村环境相适应,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选择志愿服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在乡村营建领域有一定实践能力和业绩水平、能够长期跟踪设计实施的大院大所或其他优秀团队,开展规划设计工作。省联席办遴选组织设计师队伍,编制《特色田园乡村设计师手册》。试点候选村庄所在的县(市、区)应优先从《特色田园乡村设计师手册》中选择规划设计单位,选择未纳入手册中的设计团队应征得省联席办同意。
 
(三)精心组织试点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采用“综合营建”的模式联动推进。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引导和服务,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特色产业培育、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在尊重村民意见和选择的基础上,引导村民主动投身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项目实施、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并实现收益分配、就近就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在取得村民和村委会支持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参与整体策划、详细设计、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行设计师总负责制,设计师全过程跟踪指导;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村民需求和实际需要优化完善设计方案,但变更方案须经设计师签字同意;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采用设计总承包、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等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省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协同推进。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会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合聚焦。
 
对正式列入试点的地区和村庄,由省联席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逐一研究资金整合、金融支持、土地利用等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并对创建取得预期成效的给予资金综合奖补。在县级层面,把资金、项目、政策统一到一张蓝图下,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切实形成制度合力,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聚焦特色田园乡村聚合使用;适用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项目和能够推广的试验成果,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先试;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聚焦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引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一步。
 
(三)强化技术支撑。
 
省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度。组建专家指导队伍,由熟悉乡村情况的设计大师和优秀设计单位、涉农多行业的专家组成,全过程对口指导试点工作。组织热心乡村建设的团队、志愿者、公益团体等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四)强化工作调度。
 
建立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周报制度,试点地区定期上报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省联席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研究政策、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按照既定方向有序推进。
 
 
 
关于下达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的通知
 
苏财农改办〔2017〕7号
 
南京、兴化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改办〔2017〕8号)、《关于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的批复》(苏财办〔2017〕32号),现下达你们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支出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科目;兴化市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100万元,收入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项目,支出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科目(见附件)。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试点项目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
 
附件: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1日
 
四、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项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以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开展试点意愿、改革创新工作推进、试点代表性等因素,首批试点项目在南京、无锡、扬州、泰州、宿迁五个设区市选择。请以上五个设区市各申报1个项目,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从功能定位、基础条件、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投融资机制、带动作用、运行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2个试点项目。
 
要按照试点条件,做好综合体选点工作。充分运用美丽乡村、村庄环境整治、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等已有建设成果,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乡镇(村)、特色农业片区或具有自然历史价值的美丽乡村片区。项目应有一定规模,可为乡镇内或相邻乡镇若干村庄以特色产业、特色景观、特色文化等为纽带连片,核心村庄相对集中能够带动周边村庄,具备现代农业、休闲文旅、田园社区综合体规划、开发、运营条件,企业为投入、开发和运营主体。要与我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相结合,依托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优先在“县”、“团”、“点”项目中选点,集成政策,聚焦资金。
 
要突出目标要求,做好建设内容选择。要按照现代乡村田园综合体要求,选择好试点项目建设内容,注重体现各自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事体验,发挥乡村生态、田园风光和传统文化等独特资源优势,推进农林渔与休闲观光、康养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绿色发展。
 
要创新投入方式,做好支持政策统筹工作。大力培育市场投入主体,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省级以上财政将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财政厅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后,试点项目可继续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试点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将不再安排资金支持。试点市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和村级组织债务风险。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机构)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互相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细化工作任务,扎实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试点县(市、区)要加强工作协调,搭建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平台,因地制宜选择田园综合体建设模式,建立运行顺畅的建设管理机制,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各有关地区要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科学编制试点项目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拟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产业基础、发展潜力、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和任务;水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的定位;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各地选点过程中要加强调研认证,尊重农民意愿和现有发展条件,保证农民适度参与和受益。
 
(三)严格试点项目管理。拟开展试点的县(市、区)要成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机构)牵头落实,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田园综合体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试点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报送省级财政部门。
 
(四)加强资金监管和考核评价。市县财政部门(农村综合改革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跟踪问效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有关政策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将根据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对试点项目进行重点考核,对考核评价结果较好的地区予以连续扶持并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安排扩大试点范围;对试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取消试点资格并通报。
 
(五)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田园综合体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试点市县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跟踪调研督导,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各地田园综合体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政策。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以上五个设区市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6月20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光盘)。(以上为江苏田园综合体政策现行主要内容)
 
联系人:汤成国;联系电话:025-83633086。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2日
 
 
 
附件:首批试点地区和试点村庄候选名单
 
一、“县”名单(5个)
 
1.南京市江宁区
 
谷里街道张溪社区徐家院、秣陵街道元山社区观音殿、湖熟街道和平社区钱家渡、东山街道佘村社区王家、淳化街道青龙社区东龙
 
2.溧阳市
 
溧城镇八字桥村八字桥、上兴镇余巷村牛马塘、别桥镇塘马村塘马、戴埠镇戴南村杨家村、上黄镇浒西村南山后
 
3.东台市
 
三仓镇兰址村1、2和3组先进路北侧以及4、5、6、7组,三仓镇联南村3、4、5、6、7、8组,三仓镇官苴村2、3、5、6组,五烈镇甘港村甘港中心村,新街镇方东村1、2、3、5、7组
 
4.兴化市
 
缸顾乡东罗村东罗、大垛镇管阮村管阮、新垛镇施家桥施家、海南镇刘泽村刘泽、陈堡镇唐庄村唐堡
 
5.泗阳县
 
李口镇八堡村八堡、新袁镇三岔村三岔、高渡镇周岗嘴村周岗嘴、卢集镇郝桥村郝桥、卢集镇薛嘴村薛嘴
 
二、“团”名单(8个)
 
1.南京市高淳区
 
东坝镇游子山村小茅山脚、东坝镇游子山村周泗涧、东坝镇青山村垄上
 
2.无锡市惠山区
 
阳山镇桃源村冯巷、阳山镇桃源村前寺舍、阳山镇阳山村郭庄
 
3.邳州市
 
铁富镇姚庄村姚庄、官湖镇授贤村授贤、港上镇北西村北西
 
4.苏州市吴中区
 
横泾街道上林村东林渡、越溪街道张桥村西山塘、临湖镇灵湖村黄墅
 
5.昆山市
 
张浦镇金华村北华翔、周庄镇祁浜村三株浜、锦溪镇朱浜村祝家甸
 
6.如皋市
 
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顾庄社区顾家庄、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大明社区大镠马、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钱长村夏家庄
 
7.镇江市丹徒区
 
世业镇世业村还青洲、世业镇世业村永茂圩、世业镇先锋村一组
 
8.泰州市姜堰区
 
溱潼镇湖南村湖南、沈高镇河横村河横、桥头镇小杨村小杨
 
三、“点”名单(20个)
 
1.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石头寨村李巷
 
2.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联合社区共兴
 
3.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倪园村倪园
 
4.沛县张寨镇陈油坊村陈油坊
 
5.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梅林村龙王庙
 
6.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城西回民村陡门塘
 
7.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众安桥村谢家路
 
8.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芦山村小芦山
 
9.连云港市赣榆区班庄镇前集村前集
 
10.灌云县伊山镇川星村周庄
 
11.灌云县杨集镇小乔圩村刘庄
 
12.灌南县李集乡新民村新民
 
13.金湖县塔集镇高桥村黄庄
 
14.盱眙县旧铺镇茶场一队四组
 
15.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永太组、永加组
 
16.仪征市月塘镇四庄村四庄组、东队组
 
17.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李塔村陈庄
 
18.句容市天王镇唐陵村东三棚
 
19.泰兴市黄桥镇祁巷村祁家庄
 
20.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振友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农改办〔2017〕8号
 
南京、无锡、扬州、泰州、宿迁市财政局、综改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与要求,财政部决定我省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办农〔2017〕7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农村发展新需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村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不断夯实“强富美高”新江苏和“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三产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田园综合体发展成果。
 
坚持共同发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进程,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新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的积极性。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防止大包大揽。政府投入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产业发展能力,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高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循序渐进。依托现有农村资源,特别是统筹运用好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等成果,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挖掘特色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功能定位,探索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之路,实现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
 
二、重点建设内容
 
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一)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
 
(二)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比较优势,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动土地规模化利用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打造农业产业集群;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业发展,培育形成1-2个区域农业知名品牌,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强化服务和利益联结,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带动区域内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四)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完善综合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
 
(六)形成合力,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建立科学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健康发展合力。政府重点负责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营造有利于田园综合体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其他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在产业发展和实体运营中的主体作用;农民通过合作化、组织化等方式,实现在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收益分配、就近就业。
 
三、试点立项条件
 
(一)功能定位准确。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突出农业为基础的产业融合、辐射带动等主体功能,具备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前景。明确农村集体组织在建设田园综合体中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
 
(二)基础条件较优。区域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发展潜力较大;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有持续投入能力,建设规划能积极引入先进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本,发展思路清晰;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健全,规模经营显著,龙头企业带动力强,与村集体组织、农民及农民合作社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生态环境友好。能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留青山绿水,积极推进山水田林湖整体保护、综合治理,践行看得见山、望得到水、记得住乡愁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清洁生产基础较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政策措施有力。市县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举措,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主体清晰,管理方式创新,搭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积极在田园综合体建设用地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探索,为产业发展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条件。
 
(五)投融资机制明确。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考虑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和村级组织债务风险,不新增债务。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10余年来致力于产业及园区、乡村旅游综合体、农业休闲综合体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专家及政资源。客户遍布全国各地!经手上项目500+例,其中田园综合体方面的案例有汕尾市陆河县林中花溪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策划、河间景和田园综合体发展规划、九台区大健康田园综合体策划、北京大兴区爱情海玫瑰园定位及业态规划、恩施硒茶产业园产业规划与招商前置研究、北京蟹岛农业观光园总体建设规划、国家首批试点项目中国高安巴夫洛田园综合体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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