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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回事么?有什么区别?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21-11-15  点击: 9594次
自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规划逐步落实,对激发乡村动能起到重要作用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地位逐步凸显,自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试点的通知》,全国开始大力推动以乡村振兴新背景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现以X试点项目从全域土地整治历程、与传统

  自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关规划逐步落实,对激发乡村动能起到重要作用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地位逐步凸显,自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试点的通知》,全国开始大力推动以乡村振兴新背景下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现以X试点项目从全域土地整治历程、与传统土地整治的区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实施路径、试点项目实施情况来分析全域土地整治的思路。

  从土地整治整体发展来看,土地整治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1.0时期 补充耕地(1968—2007)
 
  重点任务是新增耕地数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比如建国初期最早土地整治是侧重于用工程技术组织土地利用,侧重于进行权属调整。
 
  60年代,转向以土地平整、合并田块、整理沟渠和道路为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后,生产建设占用大量耕地,中国开始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土地整治框架,“土地整理”概念显化。
 
  1997年,土地整理的概念第一次被写入中央文件,《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并明确土地整理内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搞好土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
 
  1999年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开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耕地开垦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从法律上解决了土地整治资金来源。
 
  2003年,第一次发布《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三项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逐步实现有组织、有规范、有稳定投入的土地整治。浙江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200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并开始探索农地整理与村庄土地整治相结合的具体实施路径。
 
 
  2.0时期 以建促保(2008—2012)
 
  此时期内重点任务是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趋于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这是中央层面第一次正式提出“土地整治”。
 
  2009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对土地整治做了战略部署。
 
 
  3.0时期 以节促用(2013—2017)
 
  不再以农地整治为主要方向,而是出现了多类型土地整治且日益重视保护生态,要求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时期。
 
  十三五期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年)》提出关注农村土地生态功能,突出生态良田建设、利用与保护,土地整治内涵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型。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0年,开展300个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村镇建设,到2022年,示范村镇建设扩大到1000个。
 
 
  4.0时期 回归自然(2017— 至今)
 
  更加注重土地综合整治,开始提倡保护乡村人文风貌,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以上发展历程也说明对土地整治已从最早的以耕地数量为首要要求,更趋向于优化土地结构,内部挖潜土地存量。更强调关注农村土地生态功能,突出了生态良田建设、利用和保护,土地整治内涵向生态化、绿色化转型。顺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全域土地整治的历程‍
 
  2003年9月,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倡导和主持下,浙江在全省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极大改善农村生态、生产、生活条件。
 
  2018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浙江省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函》(浙政函【2018】18号),提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
 
  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围绕试点乡镇的选择,与规划的关系,区域的划定等十二个方面明确了土地整治的核心问题,明确实施要点。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上报的试点应突出工作的典型示范效应。
 
  2021年1月,自然部办公厅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确认了试点名单。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将试点实施方案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统一报部备案后实施。
 
  2021年4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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