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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委、财政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将“零排放”

来源:  时间:2019-05-24  点击:929

来源: 上海商报 首发子站:政策法规处首发栏目:新闻资讯日期:2012.04.25 今日/总浏览: 1/117 90

  据国家发改委昨日介绍,我国将投入财政资金,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努力实现主要污染物“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根据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国家将采取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改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按照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发改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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