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10-31  点击:735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海南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提供了精准度极高的路径设计与可操作性极强的政策安排,蓝图绚丽,前景可期。

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海南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提供了精准度极高的路径设计与可操作性极强的政策安排,蓝图绚丽,前景可期。
 
        当前,以建设自贸试验区为抓手构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格局,培育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重中之重,法治环境已成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驱动力。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既是海南建设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海南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题中应有之义。
 
突出法治元素在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地位
 
        海南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使命在于以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基本着眼点,通过立法引领,推动建设制度高地,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对改革产生的新方法、好经验及时通过法律体系建设赋予其法律效力。这种价值主要体现于有效确保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建设成果有效转化为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推动法律服务体系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融合,合理防控体制机制创新的潜在风险,为海南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制度保障。
 
        本质上看,从“政策推动”到“法治引领”是自贸试验区制度设计的核心与关键,而法治建设所推动和保障的将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整个进程和各个领域。一方面,自贸试验区的独特地位要求为资金、人才、货物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政策设计中的复合效能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亦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换言之,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法治化进程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反过来也能有效确保自贸区“试验田”的各项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应有的法治理念
 
        《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发布后,中国扩大自贸试验区“1+3+7”的“雁形阵”格局再添新军。各自贸试验区法治内容日益丰富,法治建设引领已成为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总体趋势。海南应坚持立法先行、商事裁判、宽容谦抑的理念,逐步探索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律修订分层渐进、法规适用因地因事调整的法治建设路径,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坚持立法先行,就是确保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并在此前提下根据政策定位推动先行先试。对标国内外自贸试验区的先进实践经验,营造规范的法治环境既离不开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政策优势得到最大发挥,也迫切需要厘清现有法律规范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坚持商事裁判,就是要将商法思维与商事裁判理念充分融入到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之中。对涉及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领域和法律法规调整实施范围的领域,司法机构要引导明确的市场预期以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对于因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而出现的新型争端,要充分注意新兴业态的行业自治性规范,依法适用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形成合理的审判规则,逐步引导建立有序合规的市场秩序。
 
        坚持宽容谦抑,就是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有助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桎梏对金融、投资、贸易等活动的部分限制,这也会导致更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对于突破既定模式的创新尝试,只要属于先行先试的经济领域,只要不违反有效适用的禁止性法律规范,司法机构即应最大限度地尊重包容,不过早约束、不擅自限制、不盲目作负面评价,从而形成鼓励创新的正面导向与公正宽和的法治环境。
 
海南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的着力点
 
        面向未来,海南自贸试验区应进一步发挥法治导向作用,在遵从国内制度体系框架的前提下,以法律规范固化各项先行先试措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具体而言,海南自贸试验区培育规范化法治环境的着力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引领功能,梳理自贸试验区推进过程中的法治热点和难点问题,对涉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法律法规限制的试点措施,建立常规的问题清理机制,及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提升法律法规调整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有利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是充分尊重法治体系创新相对滞后的客观规律,精准对接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需求,遵循制度创新、政府职能转变、市场主体意思自治等原则,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审慎处理贸易纠纷、助推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积极探索符合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需求的便利化机制。
 
        三是以“常态、有效、顺畅”为目标,积极探索营造自贸试验区规范化法治环境的法律服务延伸体系,对涉及新设企业、外商投资、知识产权纠纷等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进行专项跟踪,并对新涌现出的中外法律冲突、本地制度漏洞和市场风险、监管问题及时预警,建立健全各类风险防控体系。
 
        自贸试验区的核心生命力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法治建设的内在动力,而法治建设则为推进制度创新提供了有效路径。在由“政策试验”逐步向“制度转型”的进程中,海南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法治先行”,需要运用法治之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自贸试验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奠定坚实基础。
上一篇:《北京市通州新城0901街区TZ00-0901-007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
下一篇:2018中国休闲农业黄山峰会暨第二届新田园新乡村年度总论坛召开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