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类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规划类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产业调研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招商策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概念规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地产策划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投融资顾问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园区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产业规划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企业战略成果
首页 > 行业新闻

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倚“窗”走出去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8-03-27  点击:1285
为提升西藏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西藏于2017年开始在内地重点城市设立常设性的“西藏特色文化产业贸易窗口平台”。截至目前,已经设立运营上海、深圳“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运营情况良好。

  为提升西藏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西藏于2017年开始在内地重点城市设立常设性的“西藏特色文化产业贸易窗口平台”。截至目前,已经设立运营上海、深圳“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运营情况良好。同时,“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尼泊尔加德满都”,计划今年上半年正式挂牌运营。
 
  “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将作为联动区内区外两个市场、拓宽西藏文化企业营销渠道、扩大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西藏篇章的重要平台。在文化部的支持下,依托部省合作计划,西藏文化部门还考察了在尼日利亚、中国台湾以及厦门、天津、北京、成都等地设立窗口事宜。
 
  据悉,在2017年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中将“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作为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岗青表示,设立“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发展我区特色文化产业系列部署安排的具体举措。
 
  目前,西藏正在探索和实施由自治区文化厅直接牵头运营重点发达地区城市的窗口、指导各市地通过援藏省市设立对口地区城市的窗口,依托文化部海外文化中心启动窗口设立的全球计划的三条模式,力争到2020年底,设立运营30家窗口。同时,为了建设和发挥好“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作用,继续做好西藏特色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品牌认证发布机制等相关基础工作。
 
  岗青还表示,“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的设立运营,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区本地文化市场狭小的问题,拓宽西藏特色文化产品的宣传营销渠道,提升西藏特色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上一篇:推进大健康产业向纵深发展——腾冲
下一篇:以种业硅谷为核心 创现代田园综合体
规划首页 | 业务领域 | 规划收费标准 | 资源优势及资质 | 咨询业绩 | 官网地图
Copyright 2000-2020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版权所有 北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5层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6-8495
传真:010-51667252-666
备案号:京ICP备08008382号-3
扫一扫关注
中机院
园区规划
产业规划
中机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