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导效应,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大余县出台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该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生产经营管理完善、对县域经济发展和税收贡献明显的县内工业企业。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兑现企业纳税奖励,促进钨等有色金属矿产品产业做大做强及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兑现企业技改、新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招商引资政策性优惠奖励,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发展; 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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