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笔者从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在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定位上,还是要确保田园综合体“姓农为农”的根本宗旨不动摇,其核心是“为农”,特色是“田园”,关键在“综合”。
田园综合体建设如何真正做到“姓农为农”?要将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作为根本原则,充分发挥好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提升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紧密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并全面受益。田园综合体中的产业要与当地的资源禀赋条件相匹配,以农村现有的产业为基础,并进行优化升级,要给当地农民提供充分的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和空间,充分考虑农户生计改善需求。
田园综合体建设如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权益?笔者建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做好科学规划时,要把宜居宜业作为田园综合体的鲜明特色,留住绿水青山就是留住了金山银山。尤其要注意的是,田园综合体要展现农民生活、农村风情和农业特色,核心产业是农业,决不能将综合体建设搞成变相的房地产开发,也不是大兴土木、改头换面的旅游度假区和私人庄园会所。
田园综合体建设如何与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紧密结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传统乡土文化和村落风貌保存较好的地方往往与欠发达相关联。资料显示,近三成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因此,田园综合体应依托贫困地区的绿水青山,发挥生态环境良好、乡土文化浓郁的后发优势,开展特色产业扶贫、旅游扶贫,主动承接异地搬迁的贫困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田园综合体与国家公园建设相衔接,探索生态保护脱贫。
田园综合体建设如何与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农民受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限制,在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难以与外地工商资本竞争。因此,地方政府要完善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防止本地居民在产业发展和利益分享中被“挤出”,集体资产被外来资本控制。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中的决策参与权和收益分配权益。如此,才能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在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应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避免一哄而上,大拆大建,依托乡村文化景观,进行适度和本土化改造。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整合涉农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产业融合示范、传统村落保护、特色小镇和现代农庄等方面的扶持资金,给农民创业提供物质和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