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宿州市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建工作。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创建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并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等情况,结合宿州市基础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现状,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建以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现代服务业等八大产业,以及属于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产业,作为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领域;根据集聚发展、错位发展、示范带动原则,着力加快培育和扶持,促进其尽快做大做强。
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建根据“战略思维、遵循规律、创新驱动、立足现有、市场引领、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则,坚持高水平起步、高标准要求,按照产业领域、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撑项目等5个方面条件,在各县区、园区中优先选择创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单个基地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或3年(2016 - 2018年)翻一番,税收累计增长不低于30%。到2020年,单个基地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或再翻一番,税收累计增长不低于 250%。通过加大建设力度,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建立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联盟,培育一批具有国内或省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省市制造的知名品牌,形成支撑宿州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