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吴邦国在讲话中指出,针对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严峻挑战,常委会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水土保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听取审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报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从法律层面和工作层面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作出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务院高度重视贯彻常委会的决议,提出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既维护了我国的发展权益,又展示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