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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荔湾越秀老城区再无产业规划用地

来源:中机院  时间:2014-12-12  点击:762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同时公布的《广州市产业区块列表》,广州市产业区块规划用地总规模为32469公顷。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同时公布的《广州市产业区块列表》,广州市产业区块规划用地总规模为32469公顷。除了荔湾和越秀两个老城区,另外10区都有一定用地指标。指标最多的是萝岗区,共6889公顷。《办法提出》,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产业区块内。

  根据《广州市产业区块列表》,广州市产业区域规划用地总规模为32469公顷。除了荔湾和越秀两个老城区,另外10区都有一定用地指标。指标最多的是萝岗区,共6 8 8 9公顷,其中,约85%集中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分别为3031公顷和2866公顷。花都区和南沙区分别以5573公顷和5416公顷位列第二、第三。花都区新华工业区和南沙区国际汽车城产业区块面积最大。海珠区和天河区工业产业区块面积最小,都在1000公顷以下。指标最多的萝岗区与指标最少的海珠区,面积相差了46倍。

  《办法》提出,提高工业用地效率遵循“统筹布局、引导集聚、健全标准、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的基本原则。新增工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产业区块内。《办法》还特别强调,严格执行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要求的项目不予供地。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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