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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探索构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

来源:原创  时间:2024-01-25  点击:581
来自惠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魏晓慧非常关注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认为不管是从产业基础、市场前景看,还是出于应对出口目的地法规的考虑,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都非常值得培育,建议探索构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攀升,未来将有大量新能源汽车逐步进入退役期,动力电池的回收问题变得日益紧迫。”来自惠州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魏晓慧非常关注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认为不管是从产业基础、市场前景看,还是出于应对出口目的地法规的考虑,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都非常值得培育,建议探索构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体系。


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回收利用商业模式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魏晓慧介绍,我国新能源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为汽车生产企业。目前国内已经初步建立起锂电池循环回收体系,根据回收主体不同分为四种模式:车企、电池厂、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以及互联网+产业联盟。


“相对于电池制造环节,回收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付出的成本会更高。”魏晓慧认为,广东在抢占新型储能产业赛道、做大做强储能电池产业的同时,也将面对规模庞大的退役电池。目前,与储能电池、动力电池制造商相比,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不够充分,成了整个储能产业链的短板。


“建立多方面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合作机制,探索形成多样化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模式,特别是要落实好回收利用处理标准。”魏晓慧建议,《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作为锂电池生产大省,广东在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的同时,应在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上下功夫,依托新能源电池生产、回收利用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构建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规划形成“一条龙”产业集聚区


“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主要采用湿法冶金工艺,在拆解、粉碎、低温热解、萃取等环节都存在一定风险。”魏晓慧建议规划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引导动力电池回收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完善用电、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加强危险品贮存运输、电池拆解等方面监管,提高园区的安全生产水平。同时,依托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可加强对接上游电池企业,重点招引一批电池制造企业,形成电池制造、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的产业集聚区。


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成本和回收效率是核心因素,需要科技提供支撑。因此,鼓励本地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开展锂电池回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发,支持本地龙头企业参与标准制订等,并加大高效拆解、再生利用先进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魏晓慧介绍,惠州学院目前正在筹备建设能源学院,拟新增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储能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为新型储能以及电池回收利用提供人才支撑。


为防止“小作坊”式的回收处理,引发电池自燃、爆炸和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风险,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锂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点的环保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依托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动力电池流向追溯,督促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等企业落实溯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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