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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打造氢能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基地

来源:原创  时间:2023-01-06  点击:835
《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兰白两区”科研力量聚集优势,依托兰州及周边地区装备制造业基础,打造氢能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基地。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发挥“兰白两区”科研力量聚集优势,依托兰州及周边地区装备制造业基础,打造氢能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基地。


  《意见》明确,立足于本省各地区资源禀赋,利用“一带一路”通道优势和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过境的有利条件,以短期就近消纳为原则,长期外输消纳为目标,基于现有产业基础,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建设“一个走廊,两个示范区,两个基地”。


  一个氢能走廊:沿“一带一路”通道节点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就近消纳体系,打造甘肃氢能走廊。


  两个示范区:基于河西地区可再生能源优势,依托酒泉、张掖先行先试,建设绿氢生产及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在陇东地区,以庆阳为核心,基于多种能源富集的优势,布局氢能—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区。


  两个基地:借助建设“兰白两区”契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优势,打造氢能产业创新基地。依托兰州、定西及周边地区制造业优势,布局氢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氢能基础材料和氢能装备制造产业。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实现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涵盖工业、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应用全面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达到一定规模,绿氢与其他应用领域协同耦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氢能在各行业减碳作用明显,减少碳排放200万吨/年左右。引进培育氢能企业20家以上,年产值达到100亿元。


  《意见》明确,有序开展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基于本地市场空间和经济水平,结合产业特点和道路运输条件,推进加氢站建设和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重点推广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应用。在运营强度大、行驶线路固定的矿区、工业园区,推进氢燃料电池重卡示范应用。在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城市公交、旅游、物流配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鼓励有自备线路的工矿企业探索使用氢燃料电池机车。


  《意见》指出,打造氢能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基地。发挥“兰白两区”科研力量聚集优势,建设氢能科技创新平台及科普基地,加强氢能领域东西部科技合作,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科技助力氢能发展的有效经验模式。依托兰州及周边地区装备制造业基础,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电解水制氢装备、高压气态储运装备、低温液氢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及整车等先进装备制造业。


  《意见》要求,以需求为导向统筹布局加氢站。支持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探索四合一(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等综合站和站内制储加(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加氢站建设新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布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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