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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领域(机床、船舶、矿产资源)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倒计时)

来源:原创  时间:2025-11-07  点击:139
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领域项目,聚焦机床、船舶、矿产资源三大关键产业,以资金精准投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升级,申报工作需严格遵循以下导向要求。

申报倒计时提示:距2025年11月中旬申报截止仅剩约1个月,需加快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材料编制及逐级审核报送工作,重点关注自主化证明、产能合规性等核心材料的完整性!


一、总体申报导向

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领域项目,聚焦机床、船舶、矿产资源三大关键产业,以资金精准投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升级,申报工作需严格遵循以下导向要求。


(一)核心定位

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紧扣“战略安全”与“自主可控”双核心导向,重点解决产业“卡脖子”环节技术突破、关键产品产能备份、战略资源保障能力提升等问题,着力提升国家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符合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实体经济与战略安全的总体定位。


(二)关键时间节点

项目储备期:2025年9月-10月中旬,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核准等前期手续,纳入地方“两重”项目储备库并完成内部审核。

材料报送期:2025年10月中旬-11月5日,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省级初审。

省级上报期:2025年11月5日-11月中旬,省级部门完成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三)政策支持标准

补贴比例:按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5%给予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为当前设备更新类专项补贴标准的较高水平,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设上限,但需结合产业规模及战略重要性综合核定。

拨付方式:采用“前期预拨+竣工核验”方式,项目开工后预拨补贴资金的40%,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过阶段性核验后拨付30%,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

资金使用:专项用于项目设备购置、技术研发、厂房改造、中试验证等核心环节,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人员经费发放等非生产性支出。


(四)基本申报要求

合规性要求: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不存在用地、环评等合规性隐患。

资金保障要求:提供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承诺函(配套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或政策性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等多元化资金证明,严禁通过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

唯一性要求:严禁重复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其他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前需出具“无重复申报承诺书”。

成熟度要求:项目需为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成前期审批核心手续,具备年内开工或持续建设条件,确保资金下达后可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数控机床方向申报细则

围绕“整机备份+部件自主+中试转化”三维发力,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实现差异化布局,重点考核自主化水平与产业化能力。

(一)重点支持领域及标准

1. 整机产品备份

聚焦高端数控机床“卡脖子”产品,支持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扩大产能或建设备份生产线,具体要求:

高性能五轴加工中心:需具备五轴联动控制精度≤0.005mm,定位精度≤0.008mm,适用于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加工,年产能规划不低于50台。

高端车铣复合加工中心:支持车铣磨一体化机型,主轴转速≥8000rpm,刀塔工位数≥24个,具备智能监测与故障预警功能,需配套自主化数控系统。

数控重型机床与精密磨床:重型机床承重≥50吨,加工直径≥3米;精密磨床加工精度≤0.001mm,主要用于能源装备、船舶曲轴等大型关键部件制造。

高效焊接与铸锻装备:支持机器人焊接工作站、大型数控锻压设备,焊接效率较传统设备提升30%以上,锻压成型精度误差≤0.1%。

金属增材制造装备:重点支持激光选区熔化、电子束熔融机型,成型尺寸≥500mm×500mm×500mm,成型精度≤0.02mm,适用于航空航天异形件制造。


2. 关键系统部件自主化

针对数控机床核心部件进口依赖度高问题,支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具体要求:

高档数控系统:具备五轴联动控制功能,支持纳米插补,脉冲当量≤0.0001mm,自主化率≥90%(含硬件芯片、操作系统、控制软件),需通过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高精度轴承与丝杠导轨:精密轴承精度等级达到P4级以上,寿命≥20000小时;滚珠丝杠定位精度≤0.003mm/1000mm,支持高速运行(线速度≥60m/min)。

高压大流量泵阀:工作压力≥31.5MPa,流量≥100L/min,泄漏量≤0.1mL/min,适用于重型机床液压系统,耐疲劳寿命≥100万次循环。

高性能电源与光栅尺:伺服电源输出精度≤0.1%,响应时间≤1ms;光栅尺分辨率≤0.1μm,测量长度≥3米,适应高温、油污等恶劣工况。

高精密刀具:硬质合金刀具硬度≥HRC65,使用寿命较进口同类产品不低于80%;超硬刀具(金刚石、立方氮化硼)适用于难加工材料切削,加工效率提升50%以上。


3. 高端数控机床中试验证基地

支持建设集研发、中试、检测、认证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需具备以下条件:配备高端五轴加工、精密测量等试验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5000万元);与3家以上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可为5家以上中小企业提供中试服务,年中试验证能力不低于20项技术/产品。

(二)区域布局要求

材料类别具体材料名称核心要求
基础审批文件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批复文件);2. 项目备案/核准文件;3.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4. 环评批复文件;5. 节能审查意见;6. 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所有文件需为有效原件扫描件,审批权限符合国家规定
资金证明材料1.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2. 企业自有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3. 政策性贷款意向协议(如适用);4. 无新增隐性债务承诺书配套资金需明确到位时间,承诺函需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出具
合规性证明1. 无重复申报承诺书;2. 企业营业执照;3. 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截图;4. 产业政策符合性说明承诺书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信用查询日期距申报日不超过1个月
专项证明材料按申报方向分别提供:1. 机床:自主化检测报告、专利证书、采购合同;2. 船舶:产能合规说明、认证证书、订单协议;3. 矿产:储量报告、技术验证报告、采矿许可专项材料需针对性强,符合各方向具体要求

东北地区:依托装备制造业基础,重点布局重型锻压、铸造焊接设备及光栅尺等部件产业,优先支持老工业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中部地区:聚焦重型机床、热处理设备制造及数控系统研发,对接汽车、工程机械产业集群需求,支持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西北地区:以增材制造、齿轮加工设备及丝杠导轨为核心,结合能源装备产业需求,建设特色中试验证基地。

西南地区:重点发展精密加工设备、重型锻压装备及高端刀具,服务航空航天、军工等高端产业,支持“产学研用”一体化项目。


(三)专项申报材料

自主化证明材料:整机自主化率专项检测报告(需达到80%以上,其中核心部件自主化率≥70%);关键部件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软件著作权(数控系统等需提供)。

采购与合作证明:拟装机自主化数控系统、核心部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设备投资的40%);与下游应用企业(如航空航天、汽车制造企业)的意向合作协议。

中试基地专项材料:设备清单及购置合同(原值证明);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协议;中小企业服务意向协议;检测认证资质证明(如具备)。

产能与效益说明:项目投产后产能测算报告;近3年企业生产经营数据(营收、研发投入占比等);项目带动就业及产业链协同效益分析。


三、船舶产业方向申报细则

以“高端研制+装备创新+部件突破”为核心,聚焦三大造船基地升级,严守产能管控底线,提升船舶工业国际竞争力。

(一)重点支持领域及标准

1. 高端船舶研制

支持研发制造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绿色智能船舶,具体要求:

大型邮轮与LNG运输船:大型邮轮吨位≥13万吨,具备智能客房管理、节能推进系统;LNG运输船舱容≥17万立方米,采用自主化殷瓦钢焊接技术,续航能力≥20000海里。

超大型集装箱船:载箱量≥24000TEU,采用节能型主机(油耗较传统机型降低15%以上),具备智能配载、远程运维功能。

汽车滚装运输船:载车量≥8000标准车位,具备多层甲板升降系统,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输防火、防水要求。

极地重型破冰船:破冰厚度≥2.5米,具备DP-3级动力定位系统,适用于极地科考、资源运输,配备自主化冰情监测设备。


2. 海工装备创新

聚焦深远海开发装备国产化,支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研发及示范应用:

深远海油气生产平台:支持1500米以上水深半潜式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具备油气处理能力≥5000吨/天,关键系统自主化率≥60%。


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FLNG):处理能力≥200万吨/年,具备天然气液化、储存、卸载一体化功能,低温储罐自主化率≥70%。

海洋新能源开发装备:支持海上风电安装船(起重能力≥1200吨)、波浪能/潮汐能发电装置(单机容量≥500kW)、海上制氢平台示范项目。

深远海抢险打捞工程船:具备深水打捞(水深≥300米)、溢油清理功能,配备自主化潜水作业系统,航速≥18节。


3. 关键部件突破

针对船舶核心部件进口依赖问题,支持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具体要求:

大功率吊舱推进器:功率≥15MW,效率≥85%,具备360度转向功能,适用于大型邮轮、LNG船,通过船级社认证。

LNG低温储存系统:储罐容积≥1000立方米,设计温度≤-163℃,绝热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蒸发率≤0.1%/天。

新型船舶动力系统:支持甲醇燃料发动机(功率≥10MW,热效率≥45%)、氨燃料动力系统、燃料电池动力系统(装机容量≥500kW)示范应用。


(二)区域布局要求

聚焦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环渤海(辽宁、山东、天津)、珠三角(广东、福建)三大造船基地,重点支持现有船厂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及产业链配套完善,严格禁止新增造船产能,不支持新建船厂项目。鼓励三大基地内企业开展产业链协同合作,建设区域性船舶核心部件配套基地。

(三)特殊申报要求

产能管控要求: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产能合规性说明,明确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涉及产能置换的,需提供省级工信部门出具的产能置换批复文件,置换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1:1.2)。

结构调整要求:优先支持船舶企业减量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如淘汰老旧船厂、低效产能)后实施的升级项目,需提供淘汰产能验收证明及重组协议(如适用)。

绿色低碳要求:项目需符合船舶工业绿色发展要求,优先支持采用LNG、甲醇等清洁燃料动力的船舶研制,以及船舶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需提供绿色低碳专项方案。


(四)专项申报材料

产能合规材料:省级工信部门出具的产能合规性说明函;涉及产能置换的提供置换批复文件及验收证明;企业现有产能备案证明。

技术创新证明: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船级社(如CCS、LR、DNV等)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意向认证协议;与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协议(如适用)。

订单与示范证明:高端船舶或海工装备建造订单(订单金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关键部件配套意向协议(如与船厂的供货协议);示范项目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示范立项文件。

智能化升级材料:涉及产线升级的提供智能装备采购清单、数字化车间建设方案;智能化改造效益分析报告(如生产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等测算)。


四、矿产资源方向申报细则

以“紧缺保障+高效开发+绿色利用”为导向,聚焦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提升资源保障能力。

(一)重点支持领域及标准

1. 紧缺矿产资源开发

支持战略性紧缺矿产资源的绿色勘查、高效开采及综合利用项目,具体要求:

黑色金属:重点支持铁、锰、铬矿绿色矿山建设,采用充填采矿法(充填率≥90%)、智能采矿技术,铁精矿品位≥65%,锰矿回收率≥85%,铬矿综合利用率≥80%。

有色金属:支持铜、铝、锂、钴等矿产资源开发,铜矿采矿回收率≥92%、选矿回收率≥88%;锂矿(盐湖锂)提锂回收率≥85%,锂盐产品纯度≥99.5%;钴矿综合利用率≥80%。

稀土开采与冶炼分离:支持轻稀土、中重稀土绿色开采,采用原地浸矿等环保工艺(浸矿剂回收率≥95%);冶炼分离项目需符合稀土行业规划,稀土元素回收率≥98%,污染物排放达标。

非金属矿产:重点支持氦气(纯度≥99.99%)、硼(硼砂纯度≥95%)等稀缺非金属矿产勘查开发,氦气勘探需提供探明地质储量报告(≥1亿立方米),硼矿综合利用率≥85%。


2. 钾资源保障工程

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支持钾资源高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要求:

盐湖钾资源高效利用:支持青海、新疆等盐湖主产区升级改造项目,采用高效盐田结晶、反浮选冷结晶等技术,氯化钾产能≥50万吨/年,回收率≥75%,副产盐综合利用率≥80%。

深部钾资源开发:支持地下深部(埋深≥1000米)钾矿绿色开采,采用水溶采矿法(采矿回收率≥85%),配套智能化开采监控系统,年产氯化钾≥30万吨。

海水提钾产业化:支持万吨级以上海水提钾示范项目,采用膜分离、吸附法等先进技术,提钾回收率≥60%,产品纯度≥98.5%,配套海水综合利用(如提溴、提镁)设施。


(二)技术与环保要求

技术标准:必须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采选技术(如智能采矿、高效浮选、生物冶金等),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验证报告,证明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项目需符合区域生态红线要求,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如矿山复绿、尾矿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等),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需纳入项目规划。


资源利用要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需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尾矿、废石综合利用率≥50%(金属矿)、≥70%(非金属矿),需提供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效益分析。


(三)特殊申报要求

资源储量要求: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探明储量需满足项目服务年限≥10年(大中型矿山)或≥5年(小型示范矿山)。

跨区域协调要求: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开发或加工项目,需提供相关省份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协调协议,明确资源分配、利益共享及环保责任划分。

安全要求: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地下开采项目需具备智能化安全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四)专项申报材料

资源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采矿许可证(在建项目)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新开工项目)。

技术与环保材料:第三方技术验证报告;环评批复文件、环保设施设计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第三方评估报告。

安全与协调材料:安全预评价报告及批复;跨区域项目需提供省级协调协议;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在建项目)。

开发与效益材料:采选技术方案(含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可持续开发方案(含资源保护、矿山复垦计划);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及就业效益分析报告。


五、申报全流程及材料清单

(一)申报流程

县域/企业筹备(2025年9月-10月中旬):企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核准、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手续;按方向准备专项证明材料,出具地方资金承诺函及无重复申报承诺书。


市级审核(2025年10月中旬-10月下旬):企业向市级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市级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审核,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出具审核意见后上报省级。


省级复核(2025年10月下旬-11月5日):省级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复核,组织专家评审(重点领域需技术专家评审),形成省级申报清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


国家审批(2025年11月中旬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项目清单,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计划,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通用申报材料清单


(三)申报注意事项

材料规范:所有申报材料需按“基础文件-专项材料-辅助证明”顺序装订,纸质版一式5份(省级部门),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U盘存储),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专家评审重点:机床方向重点评审自主化率及产业化能力;船舶方向重点核查产能合规性及技术创新性;矿产资源方向重点评估资源储量、环保及技术先进性。

资金监管:项目获批后需按要求建立资金台账,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未按规定使用的将收回资金并追究责任。

进度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含投资完成额、实物工作量等),由省级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后续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咨询渠道: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产业处负责申报咨询,数控机床、船舶、矿产资源方向分别可同步咨询省级工信厅装备工业处、船舶工业处、自然资源厅矿产开发处,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可咨询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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