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大量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迁移, 农村、农民、农业均受到很大冲击, “三农”问题严峻, 城乡差距过大。中机院通过分析江西省抚州市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现代化发展不充分、“乡村病”日趋严重等问题, 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下的乡村振兴战略五项措施。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 在与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的基础上,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铺垫, 为亿万农民谱写美好篇章。
过去有观点认为, 实施城市化和工业化就可以解决农村、农业、农民“三农”发展滞后问题。但是, 以欧美等较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作为参考, 过度的城市化开发只会导致乡村衰败, 而非解决“三农”问题的良策。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并非是对立的关系, 而是互补的关系。
抚州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中等城市, 位于江西省东部, 下辖三区九县, 土地总面积为1.88万平方公里, 2017年末, 市户籍人口431万人, 常住人口403.1万人, 其中城镇人口194.38万。抚州市全境以山地、丘陵为主, 农业兴旺, 土地肥沃, 物产丰富, 是我国大型商品粮基地之一。抚州市的区位优势明显、自然资源突出。但是,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 乡村也面临着振兴力度不够、经济水平不足、扶贫任务艰巨等问题, 因此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融合, 刻不容缓。
二、抚州市乡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城乡发展不均衡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 城镇化率持续上升, 如图1所示。
图1:2013—2017年抚州市城镇化率
从图1可看出, 抚州市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42.09%逐渐增长至2017年的48.22%。[1]但在长期“重城轻乡”的政策下, 农村地区却面临着人口凋零、产业落后、经济萎靡等问题。
图2:2013-2017年抚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从图2可看出, 2013—2017年, 抚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835元增长至29463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9059元上升至13563元。同时, 城乡收入差也不断拉大, 由2013年的11776元攀升至2017年的15900元。农村与城市的发展不均衡, 体现在居住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上存在巨大差距, 导致了农村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均远远落后于城市。农业农村是全面小康的“短板”, 亟需通过顶层设计, 统筹区域城乡总体布局, 加大力度补齐乡村发展短板, 推进城乡协调与融合发展的道路, 缩小城乡差距。
(二) 乡村发展不充分
乡村的发展体现在人力、土地、资本等各生产要素的发展上, 只有振兴生产要素, 才能振兴乡村。抚州市则面临着人力、土地、资本各要素均停滞不前的情形。
在人力上, 抚州市的农业从业人员多为传统型农民, 且多为“三留”人口, 缺少知识型、技能型的新型职业农民, 导致人力发展不充分, 亟需对传统农民制定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民职业教育体系。
在土地上, 乡村土地资源严重空废化, 宅基地空废率持续增长、农用地闲置撂荒等情形日益凸显, 土地发展不充分, 迫切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 盘活闲散土地资源, 避免土地撂荒。
在资本上, 抚州市政府财政收入总体偏低, 对乡村发展的资本支持力度不充分, 而振兴乡村则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 必须进一步探索社会资本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 便于盘活社会资本, 减轻政府压力, 破解资金困境。
(三) “乡村病”日趋严重
高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 导致了空心村、贫困化、老龄化、留守儿童等各类“乡村病”问题层出不穷。[4]截至2017年, 抚州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共计121.17万人, 其中女性56.37万人, 占46.5%。
图3:抚州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年龄构成
从图3可看出,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主要年龄阶层为36~54岁之间, 农业从业人员偏老弱化, 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快速非农化, 促使乡村老龄化和“三留”人员的问题加剧。
农业耕地流失问题严峻。2016年, 抚州市耕地面积为426.7万亩, 2017年耕地面积则减少为380.25亩, 人均拥有耕地仅0.8823亩, 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5亩。农业耕地资源紧缺, 迫使失地农民离乡进城寻找工作机会, 难以安居乐业。
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愈发严峻, 工业污染随意排放导致一些乡村地区的水土资源受到侵害, 农业面源污染和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抚河等河流水质下降, 乡村环境亟需治理。
三、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对乡村振兴的战略意义
(一) 推动解决农村转移人口
在城镇化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上, 我国一直强调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促使农业人口的就业机会更加充裕, 致使城镇化率近年来不断增长。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直接反映了城镇化的健康程度。在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 抚州城镇化发展质量却有待提高, 2015年抚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为9.19%, [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异极大。虽然抚州市农业人口基数大, 但是城市资源贫乏, 而且社会体制改革滞后, 包括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服务保障等福利制度仍然是城乡分割的, 即使农业人口已迁移到城市, 但是无法拥有非农户籍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城市户口的福利保障制度, 无法与城市人口享受同等的权利与机会, 也无法真正融入城市,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农村人口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6]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下, 首先, 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即推进已具备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其次, 针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 通过居住证制度, 逐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 推动发展农业现代化
在传统城镇化的进程中, 我国明显体现出了“重城轻乡”的政策, 生产要素向城市聚集, 包括大量农村劳动力脱离农村和农业而涌向城市, 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大量的农用地转化为城镇用地及工业用地, 耕地流失明显。此外, 社会资本更多关注的是城市, 农村难以吸引资本。生产要素流失造成农业现代化力度不够的结果, 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呈上升趋势, 农业利润逐年下降, 农村农业经济萎靡。因此, 只有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才能加快提高农村经济水平。
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助于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技术装备和社会资本。农业现代化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模农业和规模经济。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模式, 树立生态农业、品牌农业、信息化农业等新兴现代化农业理念, 新型城镇化建设则能充分吸纳农业现代化产生的过剩农业劳动力, 使其从事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 缩小城乡的差距, 振兴农村经济。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辅相成。
(三)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障碍, 包括城乡户籍的壁垒、城乡治理体制的壁垒、城乡市场体系的壁垒等。要破除壁垒, 就必须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据, 建立完善城乡融合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 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式, [7]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新型城镇化建设注重以人为本, 解决城市中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市民化问题, 或通过就地兴建小城镇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市民化, 实现“人”的城乡融合发展。另外, 新型城镇化建设下, 以城乡结合部为切入点, 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促使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工业高端化、服务业特色化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同步发展, 增强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生产要素流动、交换和融合, 实现“业”的城乡融合发展。
抚州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面临着开放力度不够、与南昌等周边城市对接不到位、融入度不高、合作不够紧密等问题, 需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主动融入南昌大都市区, 不断完善生产力布局, 推动产业与人力的城乡融合发展。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融合下的乡村振兴战略措施
(一)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 推进农业现代化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首要目标。要实现农业现代化, 必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 以特色效益农业为抓手, 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产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产业兴旺则农村兴旺, 农村兴旺则农民富裕。
抚州市应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在拓展南丰蜜桔、资溪白茶、广昌白莲、临川金银花等具有代表性的优势资源农业的基础上, 增强品牌打造能力, 积极开拓和发展区域品牌, 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推进农业产业体系。
抚州市应通过加强规模化生产和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 推动农业生产体系。农村应在培育适应本地自然水土条件的种植业品种同时兼顾市场需求, 以先进农业技术作为增产增效的保障, 运用规模化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产量并降低生产成本。
抚州市应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 在现有经营主体如家庭承包的基础上, 积极培育并发展家庭农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兴经营主体, 促进农民的生产与市场需求紧密对接, 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
(二) 发展特色资源优势, 建设特色小城镇
发展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建设特色小城镇有利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对乡村振兴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色小城镇建设有助于各类生产要素流向乡村, 通过完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未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激活人才要素。通过土地变卖、土地承包等模式, 以土地变本金、农民变股东的方式盘活土地资本, 激活土地要素。以生态优势和成本优势, 通过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产城融合, 吸引中小企业聚集发展, 激活资本要素。特色小城镇通过深度挖掘乡村资源的价值, 以及乡村各类生产要素的激活, 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提升乡村发展的质量。
抚州市具有大量特色资源, 如临川的汤显祖戏曲文化资源、资溪的森林绿色资源、乐安流坑的旅游资源、南丰的桔文化产业资源、广昌的白莲产业资源和境内的各种矿产能源资源等, 应激活这些资源优势, 利用乡村资源要素发展特色产业, 建设戏曲小镇、旅游小镇、文化小镇、矿产小镇、科技金融小镇等各类特色小城镇, 以特色资源带动小城镇产业链的发展。
(三) 改善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宝贵的财富。但在近年来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进程下, 乡村面临着面源污染严峻、畜禽养殖场粪污严重、污水废气超标、生活垃圾过量排放等问题。因此, 应以生态环境工程为抓手,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探索绿色崛起的新路径。
抚州市应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的基础上, 开拓一条具有抚州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一是改善现有环境质量, 实施绿色行动,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加速淘汰燃煤小锅炉及黄标车, 对施工扬尘进行控制并实施标准化治理。控制工业污水减排、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及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 加强对土壤肥料和农田用水监测, 确保农业生产的环境清洁。实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促进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专项行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开展“垃圾革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二是加快生态工程建设, 推进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 打造抚河流域生态百里示范带, 加快生态村镇示范点工程的建设, 带动生态功能区的经济发展。三是对居民普及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推广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 以政府和龙头企业做表率, 引导企业和民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 从自身做起保护生态环境。
(四) 规范下乡资本, 结合农村实际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以及地方政府的推动作用, 资本下乡的趋势日益凸显, 在种植业、养殖业、农村服务业等各行业均有所作为。资本下乡为农村新兴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路径带来颠覆性变化, 进一步提高了农业收益, 延长产业链, 推动农村农业现代化, 满足社会对农业多样性的需求。但是, 资本下乡也为乡村带来一定风险, 如下乡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 导致一些耕地非农化趋势明显。甚至由于城市的环境保护标准严格, 一些企业便将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在这类威胁下, 抚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规范下乡资本, 下乡资本租赁农地应通过公开市场规范进行, 严禁下乡资本通过政府部门强迫农户流转农地, 提高农民法律安全意识, 指导农户与下乡资本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此外, 还应加强对下乡资本的产业筛选, 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业进入乡村, 加大环保部门的监控力度, 尊重农业农村发展规律, 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
(五) 强化周边地区一体化合作, 推动对外开放
强化周边地区一体化合作、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能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增强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贸易机会。
抚州市区位优势明显, 自古就有“襟领江湖, 控带闽粤”之称, 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城市之一, 与周边地区深入一体会合作机会更大。因此, 应加快融入南昌, 推进昌抚合作示范区建设, 深化与南昌基础设施、重点产业、体制机制对接合作。并把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海峡西岸经济带的合作战略落到实处,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强化抚州与其他地区及亚非欧国家的经贸往来, 发展农产品外贸交易, 不断完善对外经贸能力。
抚州市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 构建开放平台, 如设立海关、保税区等机构, 加大中外贸易往来, 通过建立物流中心、设置相应的公路铁路航路物流线等方式, 增加农产品贸易机会, 提高本土农业企业的对外开放能力。
五、结论
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是立足于城乡的高质量互补型发展, 乡村振兴无法代替城镇化, 大兴土木的城市化模式也无法改造乡村。
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阶段逐步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 城镇化模式也从大兴土木的城市化转化成以提高城市质量为主导和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强调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则是在提高乡村质量的前提下, 同样要以人为本, 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 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只有把乡村与城市放在平等的地位上, 才能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融合。
抚州市在实施新型城镇化融合下的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 应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科技融合、生态融合等多方面融合战略, 在保持乡村独特文化和风情的基础上, 以差异化发展来突出乡村的优势, 实现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 解决“三农”问题。(作者:江婧 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