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梳理了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现状,具体包括水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寻找并发现针对新能源产业的有利优势。但在对政策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也发现了当前针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中存在的问题,有可以改进的空间。
一、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21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碳排放问题不断凸显,能源供需逐渐失去平衡,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世界各国纷纷将发展新能源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并以此为基础相应调整能源政策。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具有存量丰富、分布范围广、可再生、可永续利用、含碳量少或不含碳等特点。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无论是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增长,生态的平衡还是能源结构的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日趋成熟,在我国发电量的结构方面,新能源发电所占比例正逐步增加,具体见表3-1和图3-1:
表3-1 2011-2020年各种能源总发电量
图3-1 2011-2020年各种能源消耗占比
由表3-1和图3-1可知,在我国的总发电量中火力发电量的总量逐年增加,由2011年的38337亿千瓦小时增加至2020年的53302.5亿千瓦小时,但是所占比重却逐年降低,由2011年占比81%下降至2020年占比68%。以风电为首的新能源发电量正逐年增多,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的份额也在不断上升,新能源逐渐成为发电的主力能源。但不容忽视的是,虽然新能源发电的总量和所占比重在不断变大,但火力发电占比仍然高达68.5%,这意味着在未来我国仍需要加强新能源发电的力度。下面就几个主要的新能源产业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详细阐述:
1.水电
水力发电是以水为动力来源,通过水的运动产生电能的过程。水力发电通常需要借助水轮机转动的外力以及人为修建的大坝和水电站等设施。因此,水力发电前期需要巨大的资本投入和时间成本投入,同时水力发电也具备绿色、清洁、高效等优势。水利发电贡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的60%,是当前新能源产业中贡献率最高也是技术最为成熟的产业。我国境内更是拥有世界装机规模之最的水电站。可见,我国在水电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水电也将成为助推“双碳”目标下我们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秘密武器。
当前我国水资源存量丰富,但实际的开发利用率却不足50%。水电新增装机由2015年的10.43%下降至2020年6.93%,这表明水电发展的势头减缓。除此以外,水电发展还要考虑到生态保护和移民如何安置问题,要因地制宜发展。
2.核电
核电最具价值的优势便是清洁,在核电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SO2和CO2等污染物,是实现降碳的理想能源。通过核裂变过程所释放的热能是核能发电的能量来源。当前我国的核能发电总量逐年提升,2020年更是达到年发电量3662.5亿千瓦小时。且2020年全球开工的5台核电机组当中有4台都位于我国境内,另1台在土耳其,总装机容量更是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但就全球而言,我国的核能发电总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未来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国核能发电的整体地位。相较于核电,因为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受到天气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会遇到更大的阻力。而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对于技术的要求极高,容易遭遇瓶颈。因此,核电作为高效、无污染的环保能源,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核电的发展速度将一日千里、势不可挡。另外,核电站核燃料一旦泄露,将会对国家的经济、生态以及人们的生活等方方面面产生不可估量的结果。在利用核能发电的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控制核电生产过程,避免核泄漏事件的发生。
3.风能
风能的利用方式最早源于农业活动如磨面、抽水灌溉,近年来利用风能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备受世界各国追捧。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催化下,风能发电因其清洁无污染的特点正逐步成为各国降低碳排放的有力武器。
我国风能储量存在着分布范围广、储量丰富等特点,据测算我国风能储量(不包括海洋)高达2.53亿千瓦,是世界上风电发展的领军国家。相较于其他发电方式,风电的另一个优势在于:能力每翻一番,成本就下降15%。因此,在大力倡导“双碳”目标的时代背景下,以风力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并且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高速增长模式。但由于近年来一味刺激行业发展,风电行业更是出现产能过剩问题,企业盲目扩张,项目数量暴增等现象,致使部分发电厂装机容量不达标,进一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4.太阳能
太阳能是我们接触最多也是最为熟悉的清洁能源之一。其具有分布广泛、资源充足的优势,是当前实现能源转型的关键。当前我国太阳能发电总量从2011年的6亿千瓦小时提升至2020年的2611亿千瓦小时。我国对于太阳能的开发力度正逐步增加。但实际利用过程中存在着转换效率低下、开发成本高和易受昼夜、晴雨、季节影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太阳能发电行业的发展。在将来,随着低碳成为一种理念,加之技术的升级与电网的完善利用太阳能发电势必会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
二、新能源产业相关财税政策梳理
2.1新能源产业财政补贴政策梳理
1.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财建〔2020〕86号文、财建〔2020〕593号文等,政府对于符合一定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各地政府在结合区域发展现状以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出台补贴的具体标准。如深圳市为应对新冠疫情特此出台的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对于个人新增新能源小汽车的申请指标给予适当放宽;对于最近购买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汽车给予2万元/车的补贴。
2.据财建〔2013〕390号文,国家对于大型风力发电、海洋能和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以及地热能发电等利用新能源发电的企业按照发电量的多少给予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
3.发改产业〔2014〕426号,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引进新能源领域相关的核心技术,可以享受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
2.2 新能源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梳理
1.商品税
(1)财税〔2014〕10号文表示,在规定时间内装机容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发电站所生产的电力产品,其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超过一定比例可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2)财税〔2015〕74号文、财税〔2016〕81号文等都明确指出在规定时间内企业销售以风力、光伏等新能源为资源生产的电力产品,均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3)财税〔2021〕25号文表示,从2021年8月1日开始,对于高耗能、高污染的钢铁产品可以取消其享受的出口退税优惠,这将会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间接激励作用。
(4)消费税中与新能源相关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为对小汽车和成品油征税上。国家通过对以汽油为燃料的汽车征税和成品油征税,但对以电为动力来源的汽车免税的方式实行差异化对待。这一抑一促恰好体现了政府有意扶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2.所得税
(1)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分别按100%加计扣除或按成本的200%税前计提摊销。该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后发生的研发费用。
(2)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减按15%的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技术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键,因此其属于高新技术产业。
(3)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于环境保护产业的设备,新能源产业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措施。
(4)新能源产业购置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节约用水的专用设备可以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设备投资额的10%。
(5)固定资产加速计提折旧政策。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因为长期处于恶劣环境或技术升级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采用加速折旧。开发新能源所处的环境大多较恶劣,可适用于该政策。
(6)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表示,自2021年年初至2030年年末,符合条件的风力、太阳能发电场的建设和以运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适用15%的税率。
(7)财税〔2011〕53号文和财税〔2011〕60号文表示,在新疆困难地区从事水力发电、风电与光伏发电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方式为“两免三减半”。
3.其他税种
财税〔2015〕51号文称,对于符合条件的车船可以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的优惠。其中,免税的前提是以新能源为汽车燃料;减半征收的前提是以清洁能源为汽车燃料。而对于具体的标准认定工作则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负责。
三、新能源产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新能源产业普遍存在政策手段单一,难以发挥最大作用的问题。各种政策之间相互配合,是提升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效能的法门之一。而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中存在优惠政策设置片面现象。政策的发力点主要聚焦于生产环节,而在激励消费环节方面做的却并不到位。除此之外,我国新能源产业的管理存在部门管理混乱,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管理标准不同等问题,导致新能源产业缺乏长远统一的规划。
3.1新能源产业财政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补贴金额不匹配、不合理
财政补贴是政府出于缓解新能源产业资金压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目的所设立的一项补贴方式。然而在实际制定政策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存在着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了解不够深入,对产业特点了解不够清晰等各种原因,给予的财政补贴额度往往与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不匹配。就拿财政补贴的金额来说,因为企业自身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其对于资金的需求是不同的,如果不顾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一味盲目的给予资金支持,往往会导致企业忽视创新能力的发展,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2.财政补贴分配对象的问题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竞争往往涉及到关键技术的研发,且利用新能源发电前期需要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巨大,所以政府对于新能源产业提供的资金支持至关重要。近年来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总额呈现上升趋势,但按照企业性质细分,我们会发现政府的财政补贴对象之间存在着分配不公问题。
按照企业性质将获得的财政补助总额进行划分,我们得到图3-2,虽然在研究的174家新能源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的数量仅有60家,但我们发现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补助总额是远超于非国有企业的,这也说明政府出台的财政补贴政策有意向国有企业倾斜,政府的主要力量集中于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
图3-2 2010-2016年按企业性质反应的政府补助总额
3.2新能源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税收优惠政策不够精细化,适用范围不明确,缺乏针对性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是针对于所有企业而言,没有体现出政府对于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的适用方面,没有考虑到不同产业、同一产业内不同领域之间企业的差别。不顾企业之间的差异性,盲目适用于同一税收优惠政策,往往导致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发挥最大效用。在确定哪种新能源以及什么类别的新能源产品可以适用于税收优惠方面,政策并没有明确标明。
2.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不完整
当前,新能源产业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分布混乱,缺乏条理性和系统性,不能整合为一套完整的专用于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体系。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大多集中于企业所得税领域,而对于增值税领域、消费税等领域涉及较少。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税种范围较窄,未贯穿于全部税种。从产业的运营角度来看,现行的税收优惠大多是作用于新能源产业当中的生产环节,而对于销售环节却鲜少涉及。从产业领域细分的角度来看,对于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的税收优惠比较多,而对于像核能、地热能的税收优惠极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新能源产业整体的发展,也容易造成产业内发展失衡。
3.税收优惠缺乏人才激励条款
“双碳”目标下,要想更快的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人才所能带来的推动力量不容小觑。为了“3060”双碳目标的实现,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将会在未来五年内迎来发展高速期,特别是风电行业,该行业涉及各学科知识、拥有较长的产业链,对于人才的需求也会更加渴望。但反观我国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针对激励人才方面的优惠。这部分税收优惠的缺失,未来将会严重制约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作者:杜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