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议题下深圳新能源产业大有作为。将推动传统能源比重不断下降和新能源比重不断上升,利用以风电、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为主自主生产的清洁电力,以及氢能和燃料电池,使其逐步演变为主体能源,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思路。将依托数字科技、金融、市场和制度优势,发展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的路径。将提高发展新能源的思想认识,打造新能源发展先行示范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湾区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作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制胜的对策。
一、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路径
深圳自身的数字科技、金融、市场和制度优势,可有效拓展新能源发展路径:
1.科技+能源
一是弥补深圳能源短板,最终出路在科技。作为创科之城、国家科学创新中心,深圳在企业研发、人才吸引、重大科学装置布局、创新生态链、创新市场方面具有积淀优势,发挥深圳科技优势,提升深圳能源科技实力,聚焦发展新能源科技及新能源产业,既为国家“双碳”行动树立城市文明典范标杆,也为新产业赛道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能源科技的重点方向应聚焦发展数字能源。作为人多地狭和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超大型开放型城市,深圳较不具备就地生产传统能源的优势,对能源科技的主攻方向应放在能源利用方案创新、能源消费市场创新方面,而能源与数字结合的数字能源正是这一创新的落脚点。数字能源利用包括:数字能源平台、园区、创新载体建设;综合能源利用方案、虚拟电厂运行、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智慧化产业链构建、光伏产品技术供给;数字能源交易服务模式、传统能源和新能源数字化项目和场景、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能源人才培养,等等。三是利用数字经济及技术优势与传统能源、新能源深度融合。研发提升绿色燃机机组的数控智化水平,利用 5G、大数据、云平台等数字技术构建智慧化电厂、电网、新能源加注站管理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分布式电源能量互动等领域的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创新;推动固态、液态氢能制作、储备、运输、消费各环节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加快氢能汽车、电-氢混合动力车研发和商用化;推动新能源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配送车、无人机、驳船等方面运用。
2.市场+能源
一是消费新能源成时代趋势。全球能源危机、气候危机将“双碳”议题推向历史舞台,倒逼人类不断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在化石能源开采后峰值时代,化石能源价格必然不断上涨,推动市场选择其他替代能源。目前,能源消费可选项包括煤、油、气、电、燃料电池、氢能,但前二者应该不断减少,第三者可作为过渡阶段性能源适当增加,后三者应该不断增加。二是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可观。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燃料电池、氢能在发达国家的利用几近成熟,中国既要开发燃料电池发展电动车、混合动力汽车等,又要利用风能、太阳能、核能电解水制作氢能,它们均具有技术可行性、性价比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深圳前沿消费市场庞大,拥有电动汽车龙头企业比亚迪作为新能源产业先驱探索者,拥有遍布全市的充电桩、加油站网点等渠道,为广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氢站等提供了经验。同时,新能源汽车停靠时充电或放电可实现联网和能量流通,可有效调节电网波峰波谷。三是目前深圳正筹划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2022 年 6 月深圳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要求发展新能源成为引领型新兴产业集群之一。新能源产业及利用场景开始不断涌现,例如华为在龙华区开始建设华为新技术新能源基地;深能—西门子能源龙华先进能源产研园落子龙华;龙华区双碳产业运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美团外卖骑手使用氢能电动车在龙华试运营等。
3.金融+能源
发挥深圳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优势支持新能源发展和传统能源创新利用,为能源研发、生产、流通、消费方面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一是利用数字金融及平台的广覆盖、宽连接特性,发挥数字金融消费的“长尾效应”优势,为能源企业、消费者、中介机构、研发机构、政府部门等提供普惠性精准性能源金融服务,助力新能源市场发育和成长。二是利用科技金融优势,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数字科技手段,为企业、消费者提供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及供应链金融匹配方案,供企业及消费者选择,节约能源决策和管理成本。探索将新能源汽车及分布式电源能量体系、电网体系、金融结算体系对接,及时清算能量流通兑付价值。三是发挥绿色金融优势,为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和新能源企业发展减税降费,尤其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对能源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暂缓缴纳社保基金,降低行政审批门槛,率先为中小微绿色能源企业、重大绿色能源项目提供投融资、IPO、上市、贷款等需求服务,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和延长贷款期限,助力能源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新能源企业高速高质发展。
4.制度+能源
以敢为人先的品格和改革开放的窗口优势,利用制度创新激发先行示范区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一是破除能源格局,减少化石能源占比。加大省网电力供应力度,使新能源和清洁电力消耗占比不断提高;减少化石能源的本地生产,逐步转为以外调清洁能源和清洁电力为主,探索飞地建电厂和飞地生产氢能源、燃料电池,以专门为深圳提供充足的清洁能源;学习日本经验,将本地依靠原煤的热电厂改造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生物质能发电厂。二是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指引,“支持完善本地清洁能源供应机制,建设能源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平台机构”。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特高压电网、燃油保税港、加氢站、氢能管道、氢能罐车、氢能驳船码头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效仿美国利用企业碳排量额度、碳税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激励新能源企业发展;持续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政府“放管服”作用减少能源企业行政成本,给予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贴。三是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能源互联互通体制机制创新,以气候共同体和能源共同体为依托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实施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础设施改造、新建及互联互通,将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建设标准、规制一致的大能源大市场,助力湾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一体化发展;加强与港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助力能源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走在国际前列;运用新技术,大胆探索和推广未来城市新能源利用场景,以“数字+新能源+”模式,探索新能源无人机进行物流配送、新能源自动驾驶汽车适应景区游客乘载、智慧新能源成为低碳建筑标配等场景试验和应用,及时总结和推广湾区新能源利用经验;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合作,利用海上丝绸之路通道、陆上丝绸之路通道及中欧班列,加强与传统能源国、RCEP 成员国、东盟、非洲等的人员及技术交流、能源产品贸易、国际能源规则制定;优化出口企业能耗及生态标准,借鉴欧盟生态标准,要求出口产品符合相应能耗、碳排放、碳足迹等生态标签,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对策
为实现近零碳城市目标,深圳较适宜通过能源“双轨制”(既重视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相结合,又重视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利用转化的过渡)建设新能源型城市。具体包括:在传统能源利用上,遵循“压煤、控油、增气”思路;在新能源利用上,遵循持续增加“绿电(以较自主的风电、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生产清洁电力为主,包括利用外省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思路,形成相应的新能源产业链,做强做大新能源产业,在能源领域使新能源及产业逐渐演变为主流,在社会领域使传统能源及业态逐渐演化为新能源及业态。
1.紧跟能源革命和新能源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及产业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国际新能源及产业发展动态。收集和学习各国新能源发展经验,深刻认识发展新能源及产业的重要意义;紧跟国际新能源前沿技术,定位自主研发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技术,实现新能源技术研发及应用从“跟跑”“并跑”到“领跑”。二是成立“双碳”工作小组及相应专班,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针对节能减碳与新能源方面,市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在新能源产业项目、园区建设、征地、招商、产业基金、场景示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环评等方面着力,形成立竿见影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良好势头。
2.发挥改革开放优势,打造新能源产业发展先行示范区
一是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基于物质流分析法深入调查研究深圳能源情况,分析深圳节能潜力、减碳潜力、新能源利用潜力,作为编制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方案的依据;制定节能减碳、新能源发展路线图、时间表和发展路径,以期精准科学完成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二是完善新能源立法、行业标准、产业政策体系。利用特区立法权和“双区叠加”“双改示范”契机,在遵循国家能源法基础上,尝试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新能源法》及新能源细分领域的能源利用政策法规,如清洁电力法、氢能法、燃料电池法等,为经济特区发展新能源及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创新奠定法律基础,为新能源产业长远发展提供法理依据;与此同时,依据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新变化,完善市、区相关业态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相关标准,掌握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话语权等。
3.做强新能源产业链,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
一是布局和优化新能源及产业创新生态链。按照“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市场转化”产业生态链构建法,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人才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研究能力;发扬举国体制优势和“揭榜挂帅”机制,攻克新能源开发利用“卡脖子”技术;在贷款、融资、补贴、财税、技术等方面给予新能源研究主体、市场主体扶持;大力培养、引进国内外新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建立新能源产业人才高地;支持企业能源技术产业化应用场景打造,支持企业发展线上线下能源产业市场,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二是引进总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针对新能源上游、中游、下游的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用“金融、科技、信息、项目、平台、空间、人才”要素工具箱,吸引新能源企业集聚和实现产业链安全可控。三是数字赋能新能源企业智慧化发展。一方面,支持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朝数字能源及产业化方向发展,支持各类新能源数字化场景应用;另一方面,支持传统中小能源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中小能源类企业“上云赋智”,推动能源企业清洁化智慧化发展。四是建立新能源产业创新联盟。建立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产业促进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有效沟通的桥梁;利用数字政府建设契机,为相应企业提供“最多只跑一次”精准服务;开发新能源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清洁电力、氢能、燃料电池等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解决方案;建立新能源企业创新联盟,以比亚迪、华为等大型新能源及组件开发利用商为创新主体,带动中小能源企业创新发展。
4.树立大能源观,促进区域新能源产业一体化发展
一是消除粤港澳大湾区“能源效率赤字”和“能源鸿沟”。在11个城市间,相比其他城市,港深能源效率较高,其他城市利用化石能源比重依然较大,应替换为清洁能源和发展高端产业,提升城市能耗效率;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广深位于湾区城市前列,应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方面保持研发、生产制造优势,推动湾区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普及化发展;清洁化改造妈湾电厂,对大湾区清洁电力生产供应进行统筹规划、并网和定价,使大湾区均等化享有公共服务产品。二是营造大湾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报告》,比较评估湾区不同城市不同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统纳新能源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数据参考;举办湾区新能源产业博览会、湾区新能源产业论坛,为新能源政产学研各界提供合作交流平台;以“美丽粤港澳大湾区”为宣传主题,增强湾区城市共同体意识,协力湾区城市节能减碳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者:张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