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政策及现状分析

一、政策背景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2025年计划支持75个试点县,重点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二、山西省政策支持及申报要求

优化申报条件

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联合试点县占用一个试点县名额,并明确一个牵头县统筹开展试点申报及后续工作。

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4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

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

对于已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试点奖励资金支持。

鼓励新技术应用

试点县可适当增加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支持重卡加快电动化。

鼓励探索车网互动(V2G)、光储充换一体化等新技术应用。

申报流程

各省需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县名单,并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试点县名单及实施方案上报三部门备案。

三、现状分析

基础设施现状

山西省在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特别是在晋南钢铁等重点区域,已布局部分充换电设施以支持电动重卡的推广。

应用场景拓展

山西省可结合矿区、物流园区、港口等重点应用场景,布局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例如,在晋南钢铁等矿区推广电动重卡及配套换电站,可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并减少碳排放。

在物流园区和港口周边,建设重卡换电站和公共充电桩,支持短途运输电动化。

政策实施情况

山西省分配4个名额,但尚未明确具体的试点县名单,但根据政策要求,山西省需结合自身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设施发展状况,科学确定试点县名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四、建议

积极申报试点县

山西省应结合自身优势区域,如晋南钢铁所在的矿区、物流园区等,积极申报试点县。

加强规划布局

试点县应科学编制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提升设施利用率。

探索创新模式

鼓励试点县探索“车电分离”、光储充换一体化等新模式,提升充换电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争取政策支持

山西省可结合乡村振兴、能源革命等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推动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

通过以上政策支持和现状分析,山西省有望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为电动重卡的推广和新能源汽车消费提供有力支撑。



上一篇:四川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之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重卡电动化政策

下一篇:河北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政策及充电桩覆盖率现状分析

在线咨询 400-666-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