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进一步发展所存在的制约因素,可从以下6个方面着手,积极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消除制度障碍,进一步推动法律体系、行业规范等的衔接
香港、澳门拥有国际领先的生物医药研究水平和信誉良好的优质医疗服务体系,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拥有强大的产业基础和较为完整的产业门类,双方能够优势互补,产生发展的协同效应。为充分利用港澳资源与优势,首先必须破除相关制度上的障碍,推动港澳和内地间的人才互通、资格互认、市场互用以及药品监管规则衔接。粤港澳大湾区应积极推动生物医药相关制度改革,促进粤港澳三地生物医药人才、资源、设施等科研要素的流通,持续释放生物医药发展动能,构造粤港澳三地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的良性局面。
二、创新人才政策,持续吸引优秀研发人才入驻
生物医药作为高技术产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较高。粤港澳大湾区虽然具备雄厚的产业基础,但人才缺口仍然明显。要补齐人才短板,推进人才事业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粤港澳大湾区需在“引人、育人、留人”三个方面下功夫:可采取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模式,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资源,制订异地引才计划,与外地专家团队以“专项资金+专有技术”的模式开展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进人才;随着异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粤港澳大湾区可组建生物医药产业人才库,为相关人才在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持续加强人才的区域归属感,充分利用创新人才赋能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三、引入龙头企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可以立足当地生物医药产业的特点和优势,以“龙头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为思路,通过实施产业链招商,将同一产业链上的项目引导在一起,形成全产业链“一条龙”的集群效应。建议各地政府全方面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和帮助,出台激励政策,引导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
四、打通临床试验渠道,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要让更多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产业增长点,让更多创新技术辅助产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粤港澳大湾区医院数量众多、临床试验资源丰富,但在实操过程中未能与研发资源实现良好结合,导致科研成果落地效果不佳。为此,各地应积极通过制度创新,打通创新药品到医院临床试验的渠道,让医药企业的研究成果可以尽快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成果转化效率的持续提升,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全新动能。
五、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生物医药创新能力提升
生物医药产业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与融合程度直接决定产业发展的质量。为此,应持续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合作,在生物医药产业各细分领域,建立“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形成常态化的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定期举办丰富的“产-学-研”对接活动,促进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多方联动。同时,“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应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保证产业创新源于市场又回归市场,整合各方力量,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及政策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人、财、物等要素自由流动与创新主体合作渠道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的创新网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 善用金融支持,助力生物医药企业迅速崛起
生物医药产业所具有的高风险、高投入的特征决定了其对金融资源的高度需求。尤其对中小企业而言,在其产品通过审批正式入市前,对外部资金需求极大。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资源丰富,尤其是风险投资发展活跃,可进一步通过减税、补贴等财政政策手段,鼓励风险资本进入生物医药产业,为中小生物医药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结语
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良好、科技实力领先,拥有广州、深圳等生物医药产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城市,以及广州国际生物岛等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在全国生物医药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实现“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作者: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