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典型自由港国际比较可以发现, 自由港是一定经济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有明显共性特征, 也有各自特色。自由港不仅是面向世界开放的窗口, 更是借助国际资源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自由港并没有固定的管理运营模式, 法律制度也不尽相同, 各自由港根据独特的发展道路和基本国情或区情, 形成各具特色的高效运转模式。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探索也要以基本国情为遵循, 以国际典型自由港长期发展形成的同质性为切入点, 形成自由贸易港的基本内核, 尽快补齐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短板,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经验基础上建设好自由贸易港。

(一) 自由贸易港的选定及软硬环境建设
1.选定区位优势突出的港口设立新的自由贸易港
2018年4月, 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2018年11月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向世界宣布:“中国将抓紧研究提出海南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加快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进程”, 预示着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探索将提速, 仅靠海南自由贸易港单点突破无法满足我国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迫切要求, 以及将国内巨大市场与国际市场相连的强烈现实需求。为此, 除海南外, 可优先在区位地缘优势突出、连接国内国际市场的港口再选定2个自由贸易港。如果可行, 首先选定亚太地区门户和世界第一大港所在的上海建设自由贸易港, 强化其配置国际资源的能力及对长三角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还可以选择东北亚中心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 促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早日建成。
2.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的集疏运体系建设
近年, 我国港口基础设施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速度较快, 上海港硬件设施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但是, 集疏运体系的建设相对落后。集疏运体系是国际典型自由港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为此, 应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多式联运, 建设水上高速公路, 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同时, 通过提高物流效率、适当减少港口收费等手段降低自由贸易港的集疏运成本, 使其与国际典型自由港相比仍具有竞争力, 提高对国际资源的配置能力。
3.加强自由贸易港相关法律建设
我国在透明、清廉、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对于以资源自由流动为发展根本动力的自由贸易港具有阻碍作用, 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化建设势在必行。应制定出台《自由贸易经济区法》, 在法律上确立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定位, 特别是自由通航、自由贸易的核心功能, 对自由贸易港期限、投资、贸易、金融、人员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框架性规定。采取国务院各部委集中授权的方式化解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中产生的上位法“天花板”效应。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权力清单, 压缩政府官员寻租设租空间, 减少对自由贸易港的非市场性干扰。
(二) 营造自由开放的自由贸易港经济环境
1.打造开放便利的国际贸易环境
将自由贸易港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与中国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贸易平台进行对接, 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汇集信息强化口岸管理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遵循国际自由港的自由通航惯例, 对进出船只和货物给予最大限度自由, 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线放开, 二线管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流程, 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继续压缩通关时间, 提高通关效率。自由贸易港开放平台必然吸引国际资本进入, 在投资自由化方面着力落实2018版负面清单45条特别管理措施, 重点解决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践中对外商投资“准入不准营”问题, 将我国高水平全方位对外开放落到实处。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 可允许自由贸易港开设自由贸易 (FT) 账户, 将上海自贸试验区FT账户的成功经验复制到自由贸易港, 推动离岸金融的发展。
2.大规模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
目前, 我国总体税费负担偏高, 挤压了企业利润空间, 对要素和资本流入中国市场起到阻碍作用。为此, 应在全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将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企业从中获益。在普遍减税的基础上, 在自由贸易港内实施更加优惠、灵活的税收优惠政策。自由贸易港不仅对大多数货物免征进口关税, 还可对港内注册的高新技术、港航物流、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实行更为优惠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率。还可通过税收抵免政策的灵活运用, 鼓励自由贸易港内总部经济的发展。
3.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港内营商环境
近年来, 优化营商环境的多项措施取得显著效果, 最近一年我国营商环境国际排名大幅上升。但是, 与典型自由港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比还有不小差距, 且该报告只以北京、上海为样本, 并不涉及其他省市。自由贸易港应将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推进, 促进投资自由、贸易自由、人员往来自由, 对货物、资金、人力资本形成较强吸引力, 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开放平台。
(三) 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城市、区域互促共进
1.实现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联动发展
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在转变政府职能、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改革成效。可参照新加坡、迪拜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协同发展的国际经验, 建立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双自联动”, 自由贸易港所吸引的国际资源可在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统筹布局, 建立快速联动机制, 自贸试验区为货物提供保税环境, 自由贸易港完成货物向世界各国转运, 实现自由贸易港、自贸试验区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2.促进自由贸易港与所在城市的互动发展
国际典型自由港发展实践证明, 自由港是带动所在城市乃至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自由港的长期发展, 不仅强化了所在城市的贸易、金融、流通等功能, 还以对资源的巨大吸附力促进制造业发展, 成为城市乃至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应大力促进自由港与所在城市互动, 通过现代自由港所具有的贸易、金融、流通等功能, 带动城市相关产业发展。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也会对城市相关产业产生较大需求, 促进城市制造业, 以及金融、物流、保险、通信、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3.推进自由贸易港对所在区域的辐射带动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国际典型自由港已经成为区域性乃至国际性贸易中心、航运中心、金融中心, 有的还成为制造业中心。典型自由港的国际经验表明, 自由港不仅具有集聚国际资源的吸引力, 还具有对所在区域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可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与整个城市区域互动发展机制, 在城市区域内配置国内国际资源, 以自由贸易港为平台推动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 带动城市区域内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攀升。
中机院致力于各类自由贸易区(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口岸经济区、临空经济区、陆港经济“一带一路”发展项目的研究、规划及招商运营。先后为满洲里、天竺、杨凌综合保税区进行规划;于北京新机场、武汉、张掖等地规划临空产业经济建设;于成都、菏泽、安宁等地规划陆港经济产业建设;为泰州、孝感、贵阳、霍尔果斯等地进行经济开发区规划。均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成为当地产业(园区)经济建设的行动纲要。